有一种精神,它被无数人赞扬;有一种精神,它被无数人学习。它,就是雷锋精神。
雷锋, 1940 年 12 月 18 日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哥哥和弟弟也相继死去。雷锋的妈妈在受到一连串打击后精神彻底崩溃,在中秋节那一天上吊自杀了。可怜的小雷锋,不忙七岁就成了孤儿。他恨透了这吃人的旧社会。自从解放军来了以后,雷锋的生活有了好转。他十分喜欢共产党的部队。于是雷锋长大后入伍当了兵。
1960 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正在打乒乓球的雷锋,忽然发现营区外的街道加工厂失了火,他一口气跑到现场,不顾危险,登上屋脊,抡起扫把就扑打起来。在大家的努力下,大火终于被扑灭了,但雷锋的鞋子却被烧焦了,衣服也划破了,手也被烧伤了。但他毫不在乎,笑笑说:“只要国家的财产没有受到大的损失,比啥都强。”
1962 年 8 月 15 日 ,天空阴沉沉的,下着小雨。雷锋和助手驾车赶回驻地,他看到车上溅了许多的泥水,便准备开车去清洗。路上,雷锋跳下车来指挥。这时车轮撞倒了一根木桩,正在专心致志指挥的雷锋,被木桩砸倒在地,最终因伤势过重而光荣牺牲。
雷锋虽然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精神永存于我们心中!毛主席曾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当今的社会,更需要我们发扬雷锋的精神,尊老爱幼,互相帮助,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