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诚实的、从不撒谎的小学生。做对了就决不推卸,做错了就勇敢承认。所以我一直为着一点而感觉自豪。而且我也是有真正发生过的事来证明我是一个诚实的人。
有一次,我去学校门口的小店买文具.本来应该是找我5块钱的,也许是她眼花了,所以找给我了8块钱。我在心里暗暗自喜。于是我大摇大摆的回家了,刚拿出钥匙就把8块钱弄掉了,路见的人对我说:“你的钱掉了。”之后他就走了。我想:他看见了十块钱竟然不自己拿掉,还换给我,会不会是我做错了。我又想:是她自己多给我的,我为什么要给她。可是我一想到她满是皱纹的手和不多的人。又似乎看到巧克力在对我招手。我就义无反顾的吧钱还给了她。
虽然没有人表扬我,但是我还是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