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雨了。天闭上它暗灰色的眼睛竭力止住哭泣,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大满的雨点懒散地敲打着各家的窗棂,在夜色的拥抱中哼唱,并不伤感,也并不美丽。
在这时候才发现世界是很眷顾我的,让我在并不舒服的时候更加容易看到自己的滑稽。于是,我默立窗前,想像着视野外的风景,突然发现像是在看着自己。
最害怕眼睛有一天突然会瞎,像无力反抗黑夜侵袭的下雨的天空。可是这一次,我却觉得我真要瞎了,不过每次我觉得我要死的时候都死不了。
在我喋喋不休地在妈妈耳边“风驰电掣”了一下午后,妈妈终于煞有介事地捧着一个小手电筒对准我的眼睛。瞬间,一切东西都被毫不留情地挤出视野,眼前只剩桀骜不驯的一片白光,麻麻的。瞬间,面对着白花花的一片,有些迷茫,不知真正瞎了的人们眼睛里是盲目的白,还是绝望的黑。隐约觉得那手电像一支手枪,随时都可能把什么噩耗发射似的。眼睛仍是痒得厉害,没有什么可以侥幸马上康复的希望。
妈妈的结论在我还来不及黯然神伤时便干脆地做了出来——红眼病。接着,妈妈赶忙到卫生间洗手,一边对我说这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疾病,希望她和爸爸可以幸免才好。话里有一种明哲保身的意味。
我安然地对着镜子,奇怪地感觉着眼睛里病毒在快活地滚动。我这病应该是不轻,两只眼睛红如晚霞中奄奄一息的残阳。有人说夕阳是金色的泪滴,我得病后方才真正地明白了这其中的神似之处。两团残阳灼烧在眼窝中,隐约间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源源不断地涌出。那是眼泪,懂事地为我正在受着无声折磨而生不如死的眼睛自觉悲伤。
我觉得这病应该有个好听点儿的名字,得这种病的人像迷恋上了哭泣,很美。
广播里嗲嗲的女主持人全情投入地读着一堆更嗲的文字,她是一个厉害的主持人,她最大限度地把自己的责任淋漓尽致个天昏地暗。爱情,她是主宰这个世界的最大幕僚,而电台似乎无愧地成了她最得力的喉舌。
恍恍惚惚听了三篇,直到耳朵已经彻头彻尾地饱和。广播里一片空白后,那主持人丢了魂似的在远方哀啼一句:“这个故事很感人,许多听众向我推荐这篇文章,他们说它可以让人们在微笑中哭泣。”噢,是么?我想到几个穿着造作的小女生小男生捧着同一本封面艳丽的某文学书籍,任红眼病的小分子们大模大样地侵占自己的领土,一会儿眼睛红了,一会儿心里发痒了,一会儿脑袋涨起来,直到兴奋后又失落,最终要爆炸,这病怕是没救了。
于是,我想着文中那个手上带着一串银镯子的女主人公。她看了一眼曾经在第一次请她喝咖啡后就毅然和她沉醉于床第之欢的男主角,然后只身登上地铁。然后男主角突然追着地铁疯狂地跑呀跑,好像小小一个车站要为他默契地延伸出一个结局。后来地铁列车慢吞吞驶到像一只大嘴巴一样张开的洞里了。那男主角呢?不得而知,也许他在加速追车时不小心冲出了地铁站,怔怔地发现地球上的阳光依然是柔和得沁人心脾的。后来他找不到自杀的地方,就花了三毛钱买了一份当日早报垫在地上,坐在路边数了数汽车,然后看着报纸摇摇晃晃回家了。世界观里少了一杯激情酿造的空气,轻了一些,自然了一些,人们依然急匆匆做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想去研究一下那个优哉游哉拿着报纸散步的男人前一刻在怎样悲恸,没有人有时间去记忆那个地铁上哼着小曲的女孩子前-刻怎样冷酷。那篇文章是断然不敢这样继续的,爱情并不是值得全世界去敬仰的伟大的东西,那干脆就在那些乳臭未干的读者还尚未发现它的无足轻重之前草草结尾吧。
现在我明白了医学上把红眼病称为急性病的原因。因为它只能让患者保持短时间内的滕胧。一阵又痛又痒、胡挠乱抓、眼泪鼻涕双管齐下之后,一切归于平静,像是连记忆也不屑于收留这一小撮邪恶的力量了。要是有缘相识,我倒真愿意掰着指头算一算那些“在微笑中哭泣”的读者几声哭泣后可以完全康复。
眼睛又在痒,我不顾一切地用一双脏手揉着,把那些游手好闲的眼泪都挤掉吧!我顽强地大声疾呼,那不明是非的两粒小球却越发不安分了,这病里的一分钟像是麦哲伦环游一次地球,虽然我知道痛苦马上就会全线败退,可“马上”又是多长时间呢?
有人开始在网上取名叫“轻舞飞扬”了,有人把雨伞收起穿上雨衣了,有人开始把名不见经传的爱尔兰咖啡奉若珍宝了,有人开始心甘情愿当某一种游戏的一个筹码,有人开始喜欢悲剧了。
爱情依然稳做年轻的第一把交椅,她什么都愿意赐予,就是不愿认真地替我们治病,这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眼病,患者像是迷恋上了哭泣。而现实中的爱情也许并不如此宠爱悲伤,我总羡慕爸爸妈妈双鸟同林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是平静的、自然的甚至无味的。每当我看见他们淡淡的微笑,我就会发现爱情真的在身边,像阳光抖落满树碎银,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美丽。
妈妈给我滴了两滴药水,嚣张的它们随即四散着乱窜,搞得满鼻子满嘴都苦苦的。看着窗外的雨点一滴滴在我脑中委屈成眼药水,我发誓再也不要得这恼人的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