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抚摸着右手中指第一指节上那快凸出发硬的老茧,我知道,那是你与我相伴多年,所留下的痕迹,让我在遗忘中,又渐渐想起近在咫尺的你。
细细数来,我与你相伴也有九个多年头了。小时候,自从我第一次拿起你,就爱不释手的放不下你。无论在哪,我都带着你,好让我这个调皮鬼,在别人的衣服上、爸爸的圆脸上、家里的墙壁上挂上我的杰作。于是,我笑了,看着爸爸熟睡时的乌龟脸笑了、看着雪白的墙上长着三角形的苹果的苹果树笑了。与你相伴,我一直快乐着。
长大后,我开始不满足于单调的颜色,我喜欢你绚丽多彩的样子。于是,我拿起了另一个样子的你,穿着不同颜色的晚礼服,在我手中,在不同的纸上,跳出一曲曲优美的华尔兹,舞出动人的姿态,时而在你脚间,展现的是一幅山清水秀的墨水画,时而用你的裙摆舞出激昂的红日。
我是记得的,你最喜欢和我生硬的右手配合跳那一首曲子,那便是“文字”。我的中指楼住你的细腰,轻轻滑过每一个小格,在那上面,留下你辛勤的汗水,然后,让我的大脑也与你相伴,被你带入知识与文字的舞台,与你共舞。
后来啊,我的食指的指尖也不得不向你俯首称臣,它耗尽所有,只是为了与你相伴,生怕你这只优秀的舞者飞到别处去,于是,它也变得生硬而又光滑。这时,我与你相伴已有六个春秋。
可是,我却在忙碌中,遗忘了你。我不得不嘲笑自己的记性,我竟然忘掉了伴我多年的老朋友,在一次次时钟的游走中,在老树的年轮一圈又一圈的增加中,在嘴巴发出的嘈杂的声音中,我忘掉了你。
更可笑的是,每天,我都要拿起你,可我只记得这道题目该怎么做,那些书应该怎么读,把你握在手中,有时还不可原谅的转动着你。在某一天的某个时间,突然,你跌倒在地,“啪嗒!”一声,别人也许听不见,可我听到的却是雷声般的轰鸣,把我惊醒。亲爱的,原来你在这,一直都在我身边陪伴着我呀!
而现在,我总是经不住的就会想起你,看看你带着的高高的帽子,欣赏你的新衣裳,寻找与你相似的同伴,和你在一起。
这正握我手中的老朋友啊,你应该明了的,我亲爱的笔,伴我成长的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