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的老总年薪高达七八百万元,而建筑工人却因拿不到七八百块钱的月工资需以跳楼,跳天桥等极端的方式来讨薪。这一对比,实在令人愤慨不已。
然而,这一现象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民众的权利“贫困”。其实不仅是建筑工人,每年的年尾总有一个个农民工讨薪不成而去跳天桥的镜头在电视新闻里反复地播放着。再者,近年来不断出现普通民众在公安局,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案例,比如陕西省丹凤县19岁高中生徐梗荣被警方传唤后猝死在公安局。
不难看出,民众的权利“贫困”是许多社会矛盾的根源所在。
在我看来,农民工用跳楼这一方式来讨薪体现的无非是经济权利的“贫困”,而19岁的花季少年逝去的生命体现出的是人身权利的“贫困”。他们权利的“贫困”,导致尊严严重缺乏,动不动就有想死的念头。其实何止是他们呢?从历史到现在,中国民众的权利都是“贫困”的,只因他们中大多是贫困的,弱小的——“贫弱者”。作为“沉默的大多数”的贫困者,他们既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2010年,“让生活更幸福,更有尊严”当选为“五大民生心愿之一”。这一心愿也确切地反映出广大民众不是没有尊严,而是缺乏尊严。由此看来,中国民众的生活确实是严重缺乏尊严。
人要有尊严地活着,就需要权利的保障,只有权利受到保障时,才能免于贫乏,免于人身权利受侵害。是的,要是建筑工人,农民工们的生活从不缺乏尊严,或者他们的尊严能得到及时的捍卫,他们又怎么会采取以生命为代价的极端的方式去讨薪呢?要是19岁高中生的人身权利受到保障,他又怎会猝死在公安局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换句话说,也就是每年将近百分之十的GDP增长速度。就是中国政府片面的强调GDP总量的提升及经济的增速而忽略了“民生”,导致发展的同时民生疾苦解决不了,民权的权利保障不了;社会的文明层次提升不了,同时出现的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
因此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让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政府出台的一部部文件不也是为了解决民生疾苦,增进民众的权利…
因为,没有了权利的保障,贫弱者的尊严该往何处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