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我们对自己过错的审视,往往不如看别人所犯的错误那么严重。正如德国神学肯比苦斯所说“我们很少用同样的天平去衡量邻居”。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对导致过错的背景了解得很清楚,以至于我们对于别人的过错不能原谅,对于自己的进错就比较容易原谅,从而使我们常把注意力集中于人家的过错上,即使我们有时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过错,也总觉得它们是可以宽恕的,这是因为,无论我们自己是好是坏,我们只能容忍自己。
可是轮到评判他人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我们会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品评他们,往往使别人体无完肤,一点也不留情面,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假使我们发现别人说谎,我们的谴责是何等可贵啊,可是我们有哪个人能说自己,谁没有说过一次谎,也许还远远不止一次。
人性中搀杂着伟大与渺小,善与恶,崇高与卑微,我们彼此都差不多,也许有些人性格较强,机会较多,因此可以更自由地表现天性,但在骨子里,人性是相似的,就是以我个人来说,我绝不比大多数人更好,假使要我把日常生活中一举一动,以及脑海中的每一意念都记录下来,世人一定会惊讶,我是堕落败坏的魔鬼,明白了以上道理,会使我们容忍他人如同容人自己一样。既然责己不必太严,对于他人的过错,即使中名闻天下的贤达,也可以带几分幽默感。
我们做为新世代的青年,就应该要容忍他人像容忍自己一样,这样更能表现出美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