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我顶着太阳,一步一颠地从学校出来,一见妈妈就不停地诉起苦来:“好热呀……”妈妈没说什么,我照常坐上妈妈的车回家了。
路上,我突然想起了那根笔。那是昨天放学时我在莆六中门口的商店里买的,淡紫色的,很漂亮,但想不到质量那么差,刚用几小时就被我搓掉了美丽外表的一小块“皮”。自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多么好看的笔呀!我又想起了好友给我出的一个主意:谎称买错了笔,拿到那个商店去换……我心里“咯噔”一下:快到莆六中了,换不换呢?
我陷入了僵局:换吧,当然,对本人有利,笔变得无一瑕疵,可欢喜之余总有些不安,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如果店家不肯,或者店家发现了,我岂不是“名声大振”了?即使侥幸没被店家发现,那万一别人又买走了这支带有瑕疵的笔……不行,不行!那不换吧,这心里又有点不好受,你看,多么喜爱的一支笔存在着不足之处……不行不行!一边想得到完好无缺的好笔,一边为了讲诚信,我的思想“痛苦”地斗争着。想换,诚信又不时地反问我:你难道就为了一根笔而抛弃了“我”吗?你这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吗?你还对得起“三好学生”、“四好少年”的荣誉称号吗?……
得了,得了!我不想再“斗争”下去了。眼看莆六中就到了,我怎么了,张口对妈妈说:“妈……”可一瞬间,我又仿佛看见我坐在被告席上,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我的“罪行”,而诚信法官正在宣读我的判处书……我连忙一改口说:“妈,好热!”刹那间,莆六中门口的商店在我眼前闪过了。
我如释重负般地松了一口气。
太阳依然“工作”着,但我现在感觉没有之前那么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