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发生在前年暑假中的一天。它虽然早已过去了,但我每次想起来,总是后悔不己。
那天早晨,我吃过早饭,爸爸把我叫到跟前说:“林林,你到街上去帮爸爸发封信。”我一听,高兴极了,心想:今天可以从暑假作业中解放出来,顺便到图书馆看看小人书去了。
来到邮局,我买好了邮票、信封,正准备写信封时,才发现忘了带笔。我犯愁了。正在这时,我身边的一位解放军叔叔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把写好的信封封上,微笑着将一支漂亮的钢笔递给了我,自己到柜台边买邮票去了。我写好了信封,见那位叔叔还在人群里,看了看这支钢笔,心想:多漂亮的钢笔啊,还是英雄牌的呢!要是属于我,该有多好啊!想着想着,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闪现――把它带走!
于是,我赶紧离开邮局,顾不上去图书馆了,慌慌张张地朝家里跑去。我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连满头汗珠也顾不得擦,生怕那位叔叔追赶上来。渐渐地,离邮局远了,我怦怦跳动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我擦了一把汗,又拿出那支钢笔来。可是,当我的目光落在闪闪发亮的“英雄”二字上时,我的心好像被针刺了一下:英雄?什么是英雄?拿走叔叔的钢笔也算英雄吗?叔叔在我为难的时候热心地帮助了我,可我却背信弃义,反而拿了他的钢笔。
想到这里,我猛地来了个向后转,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朝邮局跑去。我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大声地喊:“叔叔,我错了!”
【点评】
这篇作文是按感情发展的顺序来写的。文章的最大特点是将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较成功。在邮局发信写好信封时,羡慕人家的钢笔。写出了“我”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当“我”带走叔叔的钢笔,看到笔上“英雄”二字时,又想到“什么是英雄”,写出了“我”内疚、后悔的心理。贴切的心理描写使文章更为生动、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