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常名雷,今年一十有二了,我很胖,我有五十五公斤,我的爱好有很多,我只有一米五五那么高,我长得帅气可爱,头发长得又黑又粗又有光泽,我留的是一个平头哟。我穿着很朴素。
我很喜欢运动,周末的晚上我都会去烈士公园打一会羽毛球,打羽毛球有助于减肥和身体健康,我每天都打得大汗淋漓。
我也喜欢散步,如果没人陪我打羽毛球的话,我喜欢一个去烈士公园走一走,在飞机哪看一看老人打牌或者在哪里打麻将,或者去看老人跳舞也行,夏天的烈士公园真的是非常凉快,所以我很喜欢去那里散步。
周末的下午我更喜欢去新华书店看书,尽管下午有很大的太阳,我也不怕,只要有书,我什么也不怕,再说新华书店里有空调,要是去新华书店,身上总会有两三十块钱,作为买书的钱,我一般看到下午五点,每次回家我都会淘几本回家。
我的记忆里真的不怎么好记得上次我的弟弟常家俊让我带他去烈士公园玩耍,我和老弟一出门,突然我忘记带手表和运动鞋,我还是穿这凉鞋出来的,弟弟都笑我,我急急忙忙的上去换鞋子和手表了。
我是嘴馋的,上次我哥哥生日我们去了庆丰楼吃中饭,因为客人还没来齐,我的肚子,便“咕咕”的叫了起来,我便偷偷地偷吃了一块牛肉,心里真是美极,第一次的成功让我尝试一下第二次,我又夹了一块牛肉,但不幸的事,我被发现了,我被骂一顿。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好动的我,我有很好的习惯和坏的习惯,这些习惯“拼成”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