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1岁。
我最好的是脾气了。看见别人都是笑眯眯的。当然相貌也不错,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白皙的皮肤,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念。用一个词语形容就是:相貌堂堂。
我的左脚上有一块鸡蛋大小的胎记(还好没长在脸上) 。爸爸很放心的说:“以后不怕他走丢了。”晕,真得丢了,谁还来看我的脚啊!不过,托它的福,家里的人很放心我,畚虾,捉鱼,捕蝉……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自由的很。
我的右耳朵上有一颗大痣。家里的人都说,耳朵上长痣的人很听话的。可是我一点都不听话,就说上次吧,学校组织全体同学到小河捡垃圾。我感冒刚好,妈妈说,请个假吧,反正那么多人,不缺你一个。我可没听,因为我们班级是学校环保小卫士班,我可不想给班级抹黑,再说我们乡是全国的环境优美乡,我也要去出一分力。妈妈气得直瞪眼“你这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听话啊?”
说了这么多,你们该认识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