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澳大利亚人非常愤怒,指责新加坡野蛮。他们的理由是,阮祥文没有前科,他携带毒品仅仅396克,不算多,而且是为了帮助他哥哥偿还高利贷,情有可原,况且只是过境,应该得到赦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新加坡坚决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认为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拉长,也不能缩短。
其实,外界对新加坡法律的厉害应该有所了解。10多年前,一个美国青年就已经领教过了。1994年,美国青年麦克在别人汽车上涂鸦,被判四个月徒刑,3500新元罚款,笞六鞭。经克林顿说情,当时的总理李光耀给了点面子,减为三鞭。新加坡鞭刑十分了得,三鞭子,屁股就皮开肉绽,当年,美国也是一片哗然,指责新加坡野蛮。
被罚的,被绞死的,当然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但法律就其本质来说,应该是一只长牙齿的老虎,守卫道德的底线和一个社会共同约定的行为规则,没有现代的规则,就必然有森林的规则。没有法律的守护这个社会必定是不公正的,混乱的。一个不公正的,混乱的社会肯定是不文明的,也是难以健康发育的。其实,在法制方面,新加坡正是向西方学来的经验。李光耀是学习方法律的嘛!他是剑桥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律师出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然后受到老师的指责,这是历史性的玩笑。
新加坡的严刑峻法在世界上确实可谓独步,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与之相比。据说,在地上扔一个烟头,罚款1000新元,相当于普通人一个月的收入,还要罚到公共场所劳动几个小时,记者拍照,登在报纸上,让他难以见人。李光耀有一个理论,见于他的自传。他说新加坡人文化低,需要严格训练,就像宠物,必须严格训练,训练好了,它自己就知道到外边拉屎撒尿了,那时候就不必用严峻的法律去规范它了。这里,他强调了法律的教育和教化作用。人其实在生理方面与动物没什么区别,如果不加以训练和调教,其行为必然表现出许多动物的本性来。怎样调教?法律是一个最重要的手段。
正因为如此,新加坡人养成了守法的习惯,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都良好。道德水平提高了,物质文明也跟上来了。实际上,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只有两条,第一是政府廉洁,第二是法律严明。而法律严明与政治廉洁清明又紧密相连、互为因果。毋庸讳言,我国目前的经济秩序与社会秩序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原因固然很多,但法律的威慑作用不够强大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以公众关心的环境保护为例,破坏环境保护罪早在1997年就写入了刑法,但几乎没有得到执行。据环保局最近公布的正式数字,我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违法乱纪法案件在两万件左右,而几年来定案的总共史有区区三起。难怪,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污染正如洪水猛兽一般在全国肆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各地都渴望发展,不惜饮鸠止渴,走自杀式的发展道路,好像只要今天能来钱,明天死了都有值得。
都说法律是只虎,只是我们这只老虎的爪子和牙齿都不够尖利,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向新加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