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胖丫头。标准的胖子圆脸,一张专为吃美食的大嘴,眼镜后面的眼睛被脸上的肥肉挤得越来越小,还有一个大蒜头鼻子。正因为这个,日后我看《哈利波特》这套书中达力表哥这个人物的形象使我倍感亲切。他是一个大胖子(比1米66,120斤的我还胖),因为偷吃了哈利的生日蛋糕,被魔法师海格在屁股上变出一条猪尾巴,受到了报应。或许也是因为我的贪吃、爱吃,有一个相同的魔法师是我的体重变得日新月异。
一直以来,我都弄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在甜品、美食和饮料面前不被折服?要是我,恨不得三步变两步,以子弹的速度助跑、前踢、劈叉、侧空翻再加一个鲤鱼打挺的飞扑上去就吃。后来听说台湾有个美女明星大S只要吃了一块乳酪蛋糕,一天就什么也不会吃了。天哪!这更是不可理喻!本人这十二年来就是本着吃是人类必须的、是享受的,来干掉一份份汉堡、一盘盘鸡翅、一杯杯可乐。而且早在八岁那年,就有“说什么都不能亏了我的肚子”这等名言。
其实我也明白这么吃不好,也尝试过减肥。大大小小一共减了不下二十次,可就是越减越胖。自己想减又狠不下心把自己弄得上吐下泻。后来我终于下定决心,与其这么痛苦的减肥,不如就不减。放开吃吧!何必苦了自己呢?
自从看过《我叫金三顺》后,我的意念更加坚定了。从古至今像三顺这样的“没女”不是多的是嘛。人家杨玉环也胖,不是照样得宠,居于后宫贵妃之位吗?还是四大美女之一的羞花呢。三顺是个糕点师,那么我也当个糕点师吧!但是我一定是个不称职的糕点师。因为在甜品还没上桌时我就已经给吃完了。
如今,妈妈已不再阻止我吃东西了。于是,味多美、多乐之日等甜品屋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每当一个个蛋挞、一杯杯慕斯、一块块提拉米苏进肚,我都有一种满足感。丝丝细腻、滑润的奶油,通过肠道,安安全全的进入胃部,那感觉就是一个胖丫头的重生。
请你记住我,一个喜欢吃东西的小胖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