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城生活了20年,在当地是个知名的作家。 一天,我携带妻儿,荣归故里。 新鲜的空气,碧绿的庄稼,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唯一变了的就是村里又比昔日多了很多别墅,在那别墅堆里,唯一的几幢平房,显得寒酸至极。
来到那熟悉的故土,乡亲们都和我亲切地打着招呼,晚饭时光,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围着一大桌饭菜,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一起谈笑风生,睡着自编的凉席,吹着还带有白天热气的熏风。这样快乐的日子,过了几天,我就班师回府。 回到城里,我脑子一热,弃文从商。结果血本无归。 我再次回到了故乡。乡亲们没嫌弃我,也没指责我,而是默默地帮我找生计,我被推荐在一家报社上班。
休息时间,我时常随他们去田里耕种,或是在园子里摇桂花,喝桂茶,唠家常,讲大道……。
乡亲们还说起:在我来之前,乡亲们为我们村出了个作家而倍感自豪,茶余饭后,常常讲起我小时候满周岁时,抓阄时,我抓了一支笔,后来果真以笔为生之事。我从他们朴素的言行中知道——人不能服输,得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也从中听出了乡亲们对我的殷切期望。 于是我重新拿起那已经落下灰尘的笔,重操旧业,开始写作,我用这支笔出了一本又一本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