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不假思索地说:《百万英镑》!《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中、短篇的代表作集。我先来介绍一下马克吐温:马克吐温(18351910),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写幽默和讽刺的亚当斯被文章。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百万英镑》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被马克吐温写的生动有趣,亨利亚当斯用他那聪明的头脑度过了三十天。
文章主要是这样:写的亨利已经饿得不行了,被一位先生叫进了一座房子里,那儿坐着两位绅士。他们两个打赌,如果有一个非常诚实、聪明的外地人漂泊到伦敦,只有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但不能证明那张支票是他的,他会不会饿死。亨利听了他们的话,就明白了,说:有没有奖励呢?其中一位绅士说:你可以有一个职位。
于是亨利就拿着支票冲了出去。 首先亨利先要填饱肚子,就立即跑向一家饭店里,当吃完后,把这张支票给了老板,老板当时就吓呆了,过了几分钟,老板反应过来,恭恭敬敬的说:这笔微不足道的小钱,您可以记在账上。 说完就一路鞠躬的把亨利送到门口。
亨利又来到一家服装店,刚进去的时候,没人理亨利,只有一个人给亨利一件最差的衣服,当亨利把支票给他时,他马上叫来了老板,老板看了一眼,就开心地跳了起来,就跳进了一堆衣服里寻找一套衣服,并叫手下了亨利的腰长、身长... 老板说:等您有零钱的时候再来。到后来,谁都知道亨利,地位居于一切王室以外的公爵之上。后来亨利又开了一个聚会,爱上了一位姑娘,还见到了一位老朋友。
老朋友把亨利叫到一边,请求亨利帮助他卖家具,于是亨利就用自己的名义卖了出去。三十天到了,亨利带着姑娘一起去见两位绅士,只见姑娘叫了一声爸爸。原来绅士是姑娘的爸爸,他就要了这样一个职位------女婿。
马克吐温用讽刺的手法揭开了那时人们对金钱的追捧。就像这片文章一样,亨利亚当斯有了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而从流浪汉到富翁。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现在,现在是一个温馨的社会,流浪汉可以住到收留所里,不像以前一样,把金钱看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