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又到了,忽然想起了自小母亲就这样教育我们的话:把好吃的糖果留到节日送给别人,这叫先人后己。母亲从来也是这样的呵护着我们。她恪守着传统!在中国这样只知奉献的妈妈太苦太难为了!而我却不希望我们再像她们那一辈妇女一般。
东西方的文化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文化传统带来观念上的许多不同,这具体到我们现在所过的一些节日,就产生了许多有趣而略带混乱的丰富。就拿这最近时间来说吧,“圣诞”之后是“春节”,二月十四是西方的“情人节”,三月八日是“妇女节”,四月五日是传统的“清明节”,四月二十八日是西方的“复活节”,五月一日国际的“劳动节”,五月四日是中国的“青年节”,五月十四日则是从不知何时起由美国飘传过来的“母亲节”……但无论怎么说,多一些节日,就多一份热闹,总是好事。这也说明了,我们无论自己主观上是否愿意,其实都无可置疑地已经身处在一个多元的时代和多元的社会。
然而,面对这样一个多元的时代和多元的社会,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去开展我们的新生活,也就是如何去顺应潮流,使我们的人生更加多姿多彩和充满快乐呢?近年,“五.一”、“十.一”的黄金周,国家连续放假七天,鼓励人们走出去、去消费,时代在引导我们改变消费观念的同时,也该改变我们的节日观念,倡导快乐的主题。也由于黄金周的旅游人数剧增,又多少搅乱了旅途的乐趣。2008年国家将“五.一”长假取缔,把“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定为法定放假的节日,不断探索着更加有利于人们休假而带来的快乐节日!
经常听到旅游回来的朋友这样描述一个假期:“我们起早贪黑的被导游催着,走马观花的看了好多的景点,哎呀,累死了”!而没有出去的朋友在家里,连续几天做饭洗衣服……,最后也都抱怨“闷死了”。总之都没有真正达到节日令身心同时获得休息放松的良好目的。这使我想到,我们的生活方式的确需要有一些观念的改变了。而要改变观念,就首先必须对我们传统的某些观念进行重新审视。
度假(Holiday)和旅游(Tour),原来在英语里是有着相当明显区别的两项内容的。大抵前者着重在休息享受,后者倾向于周游体验,当然二者的前提都是出门去享受快乐。这样的观念,恐怕与我们中国人一般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
在一本讲销售与市场的杂志里,曾经提出一期“体验快乐”的主题,是说商家如何为销售者创造“快乐”消费的体验。记得当时合起书本非常感慨,原来快乐是可以主动去创造的呀!快乐的来源包含这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真正快乐的人,是能够影响和感染别人快乐的人。
列宁说过:“不懂得休息,就是不懂得工作”。这是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工作和休息是对立统一的,创造和享受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应该成为快乐的劳动者,快乐就包含着劳动价值的实现和对劳动者本人的尊重。
又到“三八妇女节”了,我衷心的对朋友说:“节日快乐”!让“快乐的工作生活”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因为:你快乐,别人也快乐!别人快乐,你才会更加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