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叫法律
——法在我心中
你的面孔透露着严肃,你的双眸散发着正义,你淌着的血是公正,你的骨头是刚毅。我知道,你,是天地间的光明,是每一个人拥有平等的羽翼。你曾化作一泓清泉,洗涤罪人心灵的尘埃;你曾变成一米阳光,照亮悲苦人民迷惘的未来。你是脊梁,挑起每个人的尊严,你是锁链,束缚每个人的行言。在我心里,你是老百姓的光明,是贪官恶人的黑暗。你从不为罪人落泪,却常为善人动情。是的,你的名字叫法律!在我心中,你是长啸正义的雄狮,你是吟唱光明的百灵!
你真像一位“多管闲事”的大妈,从天管到地,从地管到海,从海管到森林,甚至每一个生命!你管了大半个自然界,又涉足于人类社会。你遍布整个世界,穿梭跳跃在我的生活中,普及扎根在人们的心里。我在电视上见到过你,我在书本上见到过你,你就是那一条条让人眼花?乱的款项,对不?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保护法》、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那一条条款项是不是就是你躯体的细胞一个?
你还记不记得去年给我们未年人管的一个件事儿?好像是1995年2月的一天吧,山西省鱼儿村的许某夫妇收养了一个小男孩。可在1996年9月以来,因许某夫妇感情不和,常把气撒在小男孩身上。1997年3月,许某的丈夫因为口角,一气之下,离家外出打工。许某对孩子更不好了,经常让孩子干担水、烧火等力所不能及的重活。到了冬天,还不给孩子做衣服,让他衣着破旧的单衣。因为寒冷,孩子患上了严重的关节炎,造成了行走不便,落下了终身残疾。村委会的干部实在无法容忍,只好把这件事告诉了“爱管闲事”的你。你了解情况后,勃然大怒——许某严重伤害了你重点保护的对象——未成年人。你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认定许某犯下了虐待罪。你在《刑法》中第260条说,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此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遵守诺言,说到做到,真的让许某夫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你想起这事儿了吗?这场悲剧的发生让你十分震惊,你没想到原来还有很多人不认识你,干了,做了违反你规定的事儿自己都不知道。你这才发现,中国还有很多地方你没有去过,这是法律的盲区。从这以后,你更频繁地上电视,许多电视台专门为你设置了栏目:《今日说法》、《生活》、《天网》、《法制追踪》……你还上了小学生、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读本》。更多的人认识了你,更多的人开始用你来监督别人,约束自己。看到这些,你一定特别欣慰吧!
2006年10月,家住湖北省随州市的朱某父母离婚已经5年了,可从2003年起,父亲就不再支付朱某的任何抚养费。朱某的妈妈独自抚养了儿子两年,可在2006年初,朱某的妈妈下了岗,日子一下变得十分窘迫,而朱某这时又面临上初中,家里经济相当困难。而朱某多次找到父亲索取抚养费,都被拒绝。这时,朱某想起了他六年级看的《法制教育》读本,找到了你。这样的事你怎么会不管呢?你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面写着你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对于构成遗弃罪的,将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你从不食言,严厉地给了朱某父亲应有的惩罚。
你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将你自己的规定落实到了实处。你实实在在扎根在了我们的心里。不错,你的名字叫法律,是长啸正义的雄狮,是吟唱光明的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