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过春节,都是大家最欢喜的时候。但是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件小事。
当人们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在深蓝的天幕下放起绚烂的烟花时,我的胸口都会隐隐作痛。新年来临人们喜欢燃放一些绚烂的烟花爆竹,在深蓝的天幕下,那明亮的焰火,仿佛把无边的黑夜点着,照得如白天一般亮,与天上的明星相照应,显出一片欢乐的景象。
而我却不爱放烟花,不但不爱,而且讨厌它。因为我认为那东西又危险又难闻,和我不同的是我的表妹,她那时大概只有五岁,然而她最爱放烟花,但我不允许她放,她只得穿着厚厚得棉衣,走出门去看别人放,一只长长的火焰点燃了,她高兴地欢呼雀跃;一只焰火熄灭了,她会无奈的叹息。她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
一次,她正看别人放烟火看的出神,那人见她喜欢烟火,便送了一根给她,恰巧被正路过的我撞见了,我愤怒的走上前,从她手中夺过烟火棒,扔在地上,踏扁了。她顿时哇哇大哭起来,我毫不理会,头也不回地走了。后来她怎么样了,我也没在意。现在,每当看到烟火棒燃烧时,自己儿时对精神虐杀的那一幕,就忽的浮现在眼前,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负罪感。
我想了很多补过的方法:向她承认错误,但从她疑惑的眼神中,我读出,她已经什么也记得了。于是,我买来很多烟火,和她一起放,我记得,那天她开心极了,绚烂的焰火与她灿烂的笑容交织在一起,她手持焰火转呐转呐,我仿佛看见一个可爱的天使正朝我微笑,那天真无邪的笑容,抹去了我沉重的负罪感。
情不自禁的,我也和他一起手持烟火,转啊转……
春节的这件小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它却一直记得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