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想起以前做的事情,我就后悔。
2004年大年三十,我的爸爸生日。那天,我家来了很多客人。我的爷爷奶奶来了,许许多多的小朋友也来了。在爸爸炒菜时,我对小朋友们说:“走,我们到阳台上放烟火去。”小朋友们一边答应,一边和我一起来到了阳台上。我们在阳台上放了一根烟花,觉得很好玩,接着放第二根。在放第二根烟花时,不知怎么搞的,把我爸爸一条很贵且只穿过一次的裤子给烧着了。我急忙叫道:“爷爷,爷爷,快来,我把爸爸的裤子烧啦。”爷爷听到了我的叫喊,迅速来到我面前,把爸爸的裤子取下来,丢在了地上,用鞋子把火踩灭了。后来,我来到厨房,跟爸爸说了这一件事,爸爸对着我吼了起来。妈妈知道了,对爸爸说:“算了,烧发烧发,别吼了。”在妈妈的劝说下,爸爸的声音降低了,没说了。
从那一刻起,我就得到了一个教训:烟花不能在阳台上放,只能到楼下去放。否则不安全。
唉,想起这件事情,我真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