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的一天,我在家闲着没事,便打开了电视,嘿!恰恰好,新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热播了,我便认真的看了起来。
电影的大慨事情是这样的:“两农村的一男一女,结婚不久,便有了孩子,但孩子刚一出世,孩子的爸爸因工作时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等医生救醒后,却发现他得了癌症,这对“她”,是多么大的一个打击啊!养孩子的事,落在了“她”的身上,但孩子爸爸去世后,“她”却狠下心来把不到一岁的孩子给了别人来养,“她”却不知踪影,孩子长大,四处寻母,因此,光车费就欠下了800多元钱......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儿子终于在一家餐厅找到了自己的“母亲”那一幕,我想,看得人都湿润了,我也不知不觉的眼睛湿润了。
啊!多么让人感动!我想:如果老天爷让做母亲的选择“活”哪个?我想,做母亲的一定会让孩子“活”,那为什么这个“妈”?为什么不养孩子?是因为穷苦吗?不是。是因为怕别人笑话自己十一个寡妇吗?不是。是怕孩子自卑,想自己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孩子吗?更不是,那为何又要把孩子给予他人来养大成人,为什么,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难道这就是一位做母亲的责任吗?这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因此,我感到了气愤,但我一想到那母亲是因为自己的爸、妈已经死了,又在外地工作,又要照顾孩子”。我想:“她一定有过“自卑”的想法和一种难以割舍孩子的想法。但愿天下孩子健康成长,但也要理解“母亲”的一片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