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白,知道我吃人肉的,都叫我“白骨精”。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我不得不承认它比“小白”更具冲击力。我住在一片山林之中,整天无忧无虑,饿了就吃山味,馋了就吃人肉,并且每天都在很努力的修炼,希望自己可以早日成仙,长生不老。我日日如此,直至有一天,一个从大唐来的和尚,引起了我的注意。
听说这个和尚叫唐僧,随行的三个“怪物”(看起来都不像人嘛!)是他的徒弟,他们要去西天取经。我又打听了一些关于他们更多的消息。哇,真是“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这个唐僧居然能够让我长生不老!!!吃他的一块肉,胜过千年修炼!!!我便起了邪心,想要捉他来吃。但听说他的大徒弟孙悟空本事特别高,我担心打不过他,便找他不在的时候去捉唐僧。于是,我付诸了行动——
第一次,我变做一个美貌女子,说是专门给和尚送饭的,其实是想借此机会接近唐僧。我本以为没什么事,不料,我刚走近他,就被一道金光弹开。我知道再过去还会被弹开,便想办法引诱他们出来。那个唐僧还算有点脑子,不出来。而那个猪头猪脑的家伙却被我迷惑住了,硬要出来,并把他们一群人也引了出来。我非常高兴。眼看我的计谋就要成功了,哪知半路却杀出个程咬金来——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回来了,那火眼金睛一下识破了我,他举棒向我劈来,我使了个“解尸法”才得以脱身。
虽然失败了,但我不甘心,于是有了第二次。这一回,我变做先前女子的母亲,装着找女儿,希望逃脱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可又被那猴头识破了,我只得再一次使“解尸法”逃走。我又一次失败了,眼看还有几里路就不是我的地盘了,我怎可轻易罢休呢?我又变作先前老妇的丈夫,扮成找妻子和女儿的样子,结果却被那猴头打的现出原形。
如今,我已好好修炼成仙,再不去想害人的事,但人们还是叫我白骨精,不过已是“贬义褒用”了,即——“白领、骨干、精英”!
我先走一步,各位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