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我们班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而又含有道理的事.
昨天放学之前,雷老师发下来一张发票,说:“这是你们的伙食费的发票,回去给爸爸妈妈。”雷老师又说:“记住的人举手”。大家都举起了手,但是......
今天上科学课回来的时候,我看见黄澍的小叔叔在叫黄澍,但他没听见,我原本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上课以后我就知道了。上课了,雷老师说:“我们班发生过"朱文涛事件"、"翁成威事件"等,今天我们班又有"黄澍事件"了”。“黄澍事件”?黄澍学习那么好的人,会有什么事呢?我想。雷老师继续说了下去:“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发下来的发票是你们交过钱的证明......黄澍没听,以为要交450元钱,放他自己那里不放心,就放他小叔叔那里,今天我接到了他小叔叔的电话,才知道这事情”。原来他小叔叔叫他就是因为这件事呀!我恍然大悟。
这件事含有什么道理呢?没错,就是认真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