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好,赛元宝”。邻里相争往往是进一步“狭路相逢”,退一步“海阔天空”。
在上个礼拜,我回到家时,听到大人们说:隔壁村中有两户原本是很要好的邻居,为了一件造房子修围墙的事情发生了争执,还发生了人命案件。事情大致是这样的:老王家造房子修围墙时,邻居老李说:你砌到我的地皮上了。老王说:没有,这是我自己的地皮。于是两人就这样争执起来。后来转变为两人互相对骂,最后两人居然扭打在一起,老王被老李按倒在地上。老王的儿子看到了:自己的父亲被按在地上,不分青红皂白,拿起工地上的木棍,朝老李的后脑勺打下去,使得老李当场死亡。之后警察来到了现场,把老王父子俩带上了警车……这位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本来是应该有法制观念的,劝架成了帮凶,导致两家家破人亡。这真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案件。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要定罪处罚。我想:老王的儿子应该会在牢中落下悔恨的泪水。
在这案件中,使我懂得了:邻里之间要互相多一点宽容,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的利益而斤斤计较,以“让”字去调解邻里关系。对邻里少一点抱怨,少一点指责,多一点谦让,多一点赞扬,多一点热忱关怀。
良好的邻里关系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大有益处,让我们根据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建立良好、新型的邻里关系,共创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