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优化我县投资发展环境,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力推进建设小康彬县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带乡,以乡促村,全面治理,整体推进。
二、基本方法
统一安排,分头治理;深化教育,提高素质;突出重点,集中解决;从严整治,强行入轨。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7日为宣传教育、思想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6月27日至12月1日为集中治理、解决问题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中旬为检查验收、查漏补缺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城市品味的重要手段,涉及到方方面面,它不仅关系到全局利益,同时又关系到我县的对外形象。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建设诚信彬县、富裕彬县、安全彬县、和谐彬县献智献策,尽心出力。
2、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工作,既要搞好“硬件”建设,又要抓好“软件”建设,既要解决突出矛盾,又要解决具体问题;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管其事,又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创建文明县城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活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活动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单位将在电视上进行曝光,并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