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2024-12-2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区不少地方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多样化,并逐渐趋于成熟

截止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465个,会员人数129103人。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944个,占64%。养殖业321个,占22%。其他200个,占14%;从会员所在区域看,乡内1375个,占94%。跨乡或跨县90个,占6%;从服务形式看,以提供产品为主,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专业大户牵头型。即由种养殖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积极吸纳农户参加,以从事农产品购销为主,形成“协会+农户”的运行机制。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协会,就是由刘振强等16位农民经纪人发起组建,会员现已发展到310人。连续几年来,协会所经销的打瓜籽、豆类、羊毛等农副、畜产品占到全乡的85%以上。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生猪协会由8户从事养猪、贩猪的养殖大户自发成立,会员 132户,带动400多户农民发展养猪。高峰期每天外销生猪120多头,销售范围由昌吉、乌市扩大到青海、西藏等省区。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焉耆县工业番茄协会,就是由焉耆县永宁镇新居村、九号渠村农民依托新疆屯河集团、凯泽公司成立的。协会成立以来,一方面依托企业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会员解决生产资金、农资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配合,按企业要求指导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销售服务。木垒县博斯坦乡绒山羊协会,由木垒草原雪羊绒制品公司发起组建,形成农民与企业利益共同体,发展绒山羊养殖及羊绒的收购和加工,目前已占领整个木垒县羊绒市场。

三是主导产品带动型。以某一农产品为主,成立专业协会,建章立制,连结分散农户,形成“主导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又增加了农民收入。玛纳斯县头工乡养鸡协会,以注册的绿色无污染的“天羽”牌禽蛋为纽带,带动256户养殖专业户。巴里坤县气候独特,马铃薯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1998年该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成立以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使马铃薯亩均产量由过去的2吨提高到3.5吨。目前拥有会员2278人,种植面积达8000亩,年销售收入570万元,带动周边乡镇农户2500余户。洛浦县吉牙乡围绕民族特色产品艾得莱丝绸,专门成立了艾得莱丝绸协会,通过技能培训、能人经济、大户带小户、龙头带一片,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注册了“吉牙丽人”牌商标,产品打入新疆各地市场,还远销中亚、日本等国家。

四是基地带动型。以本区域的产品基地为基础,以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带动农民致富。近几年来,巴州围绕已经形成的库尔勒、尉犁、轮台棉花、香梨产业带,且末、若羌红枣产业带,焉耆盆地工业番茄、葡萄、打瓜、色素辣椒等经济作物产业带,发展了香梨、工业番茄、红枣、打瓜、色素辣椒、无公害蔬菜等专业协会。同时,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库尔勒、焉耆、和静等地一批奶牛养殖协会应运而生。昌吉市围绕红色产业抓大农业,番茄种植面积达7万多亩,成为全区主要的番茄种植基地,并有昌通、中基等多家番茄加工企业。会员已由最初的49人发展到930多人,辐射带动4个乡镇、5000多户农民增收。

五是股份合作型。即由农户、集体和企业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建立的紧密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鄯善县辟展乡克其克依村11户养殖户出资70万元,贷款40万元,成立了养殖合作社。2003年,共育肥牛羊5086头(只),销售皮张2.8万张,年纯收入39.6万元。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托洪台村120户农户集资入股,组建股份制的冷水渔养殖合作社。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精米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以土地和资金入股60万元,县、乡供销社出资170万元创办的。

六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兴办。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由库尔勒市副食办牵头创办。目前拥有会员200余人,2个经济实体,12个蔬菜生产基地,固定资产达220万元。昌吉州奶农协会、呼图壁县二十里店乡养牛协会、阜康市三工乡蟠桃协会等,都是由政府发起组织,农民自愿入会,主管领导任协会负责人。

二、各地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积极引导,大力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尤其在我区尚处起步阶段,就更离不开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引导、组织推动和大力支持。2000年以来,巴州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通过包乡住村、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农民群众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并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无偿给养殖协会提供场地,政府出资组织协会负责人、村干部、农村大户、农民经纪人到内地考察学习,农业技术部门优先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技术服务等。塔城地区今年年初在地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出台了准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登记、注册部门放宽政策、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阿克苏地区地委、行署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投入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营人员、技术人员,积极引导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要为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人才、资金、销售、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阿勒泰地区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每个县级领导联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直帮扶单位和乡包村领导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具体指导和扶持,通过抓项目、抓产业、抓服务,推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克州出台了四条优惠政策:(1)每年县(市)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贷款贴息,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引进、人员培训、农产品促销等,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2)对发展较快、有突出成绩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3)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土地在流转中给予优先解决;(4)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沙雅县县委、县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海楼乡马鹿养殖协会发展,规定马鹿养殖户每户可划拨养殖场地3—5亩、种植饲料用地3亩,只需交纳水费,减免其他上交费用,大大调动了马鹿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逐步形成了规模生产。

(二)试点示范,典型引路

2002年,我区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专业协会和哈密市大泉湾乡棉花协会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其中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协会于2003年12月被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今年,自治区又有三家专业协会被列入第二批全国试点单位。同时,全区性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原则上每个地州确定一个试点县。巴州从2000年起,先后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库尔勒市、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选择了10多个示范点,建成了一批可看、可学、有效益的样板。塔城地区采取试点先行、点面结合、逐步推开的办法,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2001年的48个稳步发展到2004年的200个。吐鲁番市选择畜牧业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的艾丁湖乡作为养殖协会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目前全市共有养殖协会11个,协会会员5496名,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7%。洛浦县吉牙乡艾得莱丝绸协会注重典型引路,充分发挥10个专业大户的示范带头推动作用,全乡织绸户现已发展到1500户,仅此一项全乡人均创收110元。

(三)强化服务,促进发展

我区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采取“政府搭台、农民唱戏”的方式,坚持“引导不领导、扶持不干预”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搞好信贷服务。吐鲁番市养殖协会积极配合农行、信用社等部门做好信贷工作,主动参与三种担保、四级推荐、五星级信用等级评定。一是积极试行养殖协会会员联保制。实行小户与小户捆绑联保、中户与小户互保、大户为中、小户担保的方式。二是坚持四级推荐制。在本人书面提出贷款申请的前提下,坚持担保大户、村民小组、村委会、养殖协会四级层层把关审查。三是在重点乡镇、村和农户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由养殖协会和农行、农村信用社共同确定贷款信用a、b、c、d、e“五星级”标准,凡评为c级以上标准的农户,可直接在农村金融部门办理贷款。该市艾丁湖乡牛羊育肥贷款额2000年为350万元,2003年增加到1780万元,增长了4.1倍,全乡人均占有贷款741.6元。全年出栏牲畜2000年为11万头(只),2003年达42万头(只),增长了2.8倍。目前该乡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收入的40%以上。昌吉市番茄协会一方面主动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贷款资金,另一方面积极与加工企业协商,由企业为农民解决一部分资金,以保证种植户的正常生产。2003年春季,协会共为农民解决贷款130万元。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专业协会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今年共为农民担保贷款365.5万元。

2.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专门制定了《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配备8名技术人员,定期向农民讲解无公害蔬菜的田间管理方法,积极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培训农民8000人次。巴里坤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每年定期聘请专家和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生产,传授科学管理技术,先后召开大型现场观摩会8次,举办专题培训班20余次,培训技术骨干4000余人次,编发科技宣传资料8000多份。乌鲁木齐县青格达湖乡食用菌协会把农村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和“土专家”、种植能手、科技创富户组织起来,每年适时召开一、两次经验交流会,推广实用新技术,发挥老户带新户、种植能手带动一般户的传、帮、带作用,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3.提供生产资料代购服务。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阿克苏地区不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为农户购进化肥、农药、地膜等生产资料,这样既能争取价格上的优惠,又能保证质量,同时为农户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开支。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通过下属的绿色蔬菜农资有限公司在基地的10个销售服务点,向农户提供化肥800吨,农药60吨,地膜50吨,为农户节约开支10万元。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协会积极与乡供销社协商,按“先用后付款、涨价按原价、跌价按现价”的原则,为协会会员提供农用肥、地膜等生资服务。2004年,共发放化肥1000多吨。

4.疏通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专业协会积极带领农民闯市场,与区内外多家客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产品经协会直接销往区内外。2003年,协会产品销售价格每公斤高于当地市场价0.1—0.2元,仅此一项,为农民增收200多万元。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专门成立了英康果蔬配送公司,有一支60余人的营销队伍,配备了10多辆送货车,会员生产的蔬菜由协会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2元的价格全部包销。日销售量达70吨,日销售额10.5万元。除定点销往库尔勒市各大市场、酒店宾馆、石油基地、学校等50多个单位外,还远销乌市庆凌果菜批发市场、北园春蔬菜市场及克拉玛依、石河子、昌吉、米泉等地。2003年,协会通过英康公司为会员销售蔬菜22300吨,会员人均收入较上年增加667元。昌吉市番茄协会与加工企业签订了严格的购销合同,规定了最低保护价。在果熟旺季,派技术人员参与收购,首先保证收购会员的产品,防止企业压级压价。同时,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为会员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去年通过协调种子赊销、运费价格、过路费、过桥费、信息服务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等,为会员节省开支70多万元。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无生命力,关键在于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因此,各地在抓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去年年初,自治区农经局就专门下发了《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登记和管理试行办法》。今年3月,又拟定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塔城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了协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农民经纪人表彰办法及合作社、协会、经纪人联合会示范章程。阿克苏地区出台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作标准,明确规定了5条。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成立后,狠抓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了“三会制度”。即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对协会经营情况及时进行核算,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确保协会的健康发展。

三、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同,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科技含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二)内部运作不规范。目前尽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章程,但有不少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有的虽有但未发挥作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生产经营当中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经济效益不高,未实行二次利润分配。

(三)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属于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签订定单和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的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识不足。不少地方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具体的工作要求。二是指导不够。各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指导未能及时跟上,工作力度不大,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自治区尚未出台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也难以落实,在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四是农民自身素质还不适应。长期以来,农民作为小生产者,小农意识强,文化素质低,虽然有渴望组织起来的需求,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能力。

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切实加强领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应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示范点,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参照自治区农经局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新路。

(三)注重相互结合,搭建发展平台。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连接起来,既可以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可以帮助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经营从小而弱、小而散走向优而专、专而联,并与龙头企业联合,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达到“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建议自治区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争取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各地应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合作社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农村“能人”的培训,培养合作事业的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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