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1999年以来,为满足城市居民出行方便,有效缓解城乡公交客运压力,经市政府批准,我县积极开展城市客运出租车运营业务。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城市客运出租运营车辆109辆,在县城市客运管理所的行业监管下,分属县现代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和县兴达出租车有限公司管理。其中,现代公司69辆(面的30 辆、轿的39辆),兴达公司40辆(面的32辆、轿的8辆)。
目前,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我县城区常驻人口已达8万余人,现有城市客运出租车数量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现恳请市政府批准我县现代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新增15辆城市客运出租车(轿的)运营指标。妥否,望批复。
特此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