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思路
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合理划分网格管理单元,择优选聘网格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机制,综合考虑“人、地、物、事、组织”等因素,通过二维、三维数字地图,重点加强对社会各类人员的精细化、常态式管理。
二、网格划分
按现有行政区划为基础,由镇政策法规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全镇全面推行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各网格为基础,建立以“人、地、物、事、组织”为核心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把管理、服务纳入网格中,不断加强社会管理。
(一)二级网格。
即镇级网格。县级为一级网格,镇为二级网格。镇上成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镇主要领导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担任中心主任,具体承担该区域网格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便民服务中心场地、政务网络资源,增设坐席及电脑等办公设施,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并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服务中心将充分整合民警、计生、民政、司法等站所人员为兼职网格助理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其网格内了解社情民意、维护治安秩序、整治环境监督、排查化解矛盾、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以及服务人民群众等职责,并开展好流动人口、社会组织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三级网格。
即行政村(社区)网格,共23个网格。每个行政村(社区)为1个网格,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主抓本区域内网格管理工作。同时,镇包村(社区)领导负责联系、指导、协调所包村(社区)的网格建设与运行工作。
(三)四级网格。
即基础网格。以行政村(社区)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人员聚居、街道布局、小区分布、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划分基础网格,实现各网格间无缝拼接。行政村应积极结合新型农村综合体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省上要求,原则上较大的行政村应遵循400人为一个网格的标准划分;针对行政村人口偏少、布局分散的实际,以便与网格员管理和服务、便利群众办事为根本,可以人口相对集中聚居点、道路周边聚居区为标准,缩小网格人口规模进行划分,但网格边界必须明确,确保不遗漏、不交叉。划分网格时要将网格内市场、学校、卫生院、景点、景区等驻地单位及楼栋、小区、院落等全部纳入网格管理之中。
(四)网格员选任。
每个基础网格选任1名网格员。网格员人选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小组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教师、离退休职工、老党员、村民代表和有威信、有能力的群众和大学生村官为主,重点遴选热心公益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有威信和魄力的人员担任网格员,村(社区)干部原则上不担任网格员。网格员直接联系网格内的所有群众和单位,村(社区)干部通过联系网格员,最终联系到每家每户。网格员选任要重点以长期居住在该网格中,有专业知识的居民代表为主,充分发挥他们对本区域地熟、人熟、情况熟的特点,更好地做好基础网格化管理工作。
网格员的工作职责:配合村(社区)两委做好网格内的社情民意了解、治安秩序维护、环境监督整治、矛盾排查调解、流动人口管理、重点人群排查登记管理、服务基层群众等工作。
三、信息采集及运行机制
省作为全国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试点省份,将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办要求,依托电信网络建立工作平台,围绕人、地、事、物、组织等社会管理网格化要素,开展对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后根据软件内容及上级要求进行分类和报送、转交、转办、督办等工作,具体采集内容和采集要求、运行流程、运行机制将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另行发文明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由各村(社区)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重点加强城镇社区的宣传动员工作,成立领导组及工作机构,制发实施方案。
(二)网格划分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积极组织、指导完成辖区内网格划分工作,选定网格管理员,并上报网格情况和网格员情况,对网格员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明确任务,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确保落实。
各村(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对下达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同时,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各项任务做细做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注重指导,强化管理。
各村(社区)要在村民(居民)自治工作中找准定位,转变角色,变“管理者”为“指导者”,重点要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例会推进,加强督查。
领导组将通过决策协调会、专题通报会等形式,加强督导督查,必要时由督查办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