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

2024-11-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xx市旅游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

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预防甲型h1n1流感发生,保护来我市的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健康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和我市良好旅游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一)市、各区(市、县)旅游局建立健全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手机)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能及时应急处置。

(二)旅游企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

二、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

(一)旅游管理部门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向所辖区域内旅游行业通报预防信息,向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提出预防要求,开展防控宣传教育。

(二)旅行社

1、各旅行社要认真落实出、入境旅游团队台帐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做到每日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填报的内容要增加团队行程计划表,其中包括组织接待社、团号、游客人数及名单、国籍、出入境时间和口岸及航班号、负责人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同时密切关注来至四川、北京和上海等三地游客。

2、旅行社要加强对员工的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教育,带团的导游、领队和一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当前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该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同时要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发现游客有流感样症状时,要立即协助其就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要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和旅游等部门报告。

3、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的卫生防疫与保护。旅游团队行程中发现客人疑似症状或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院或疾控中心,同时必须服从、配合当地预防指挥部的指挥和管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4、对旅游团队相关接待单位要实行严格选择制度。对接待旅游者的饭店、餐馆、景区(点)、娱乐场所、旅游车船公司等,事先要进行调查,看这些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防控工作及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尽量不地接疫情发生地团队和不组团到疫情发生地旅游。

(三)宾馆饭店

1、饭店的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要按照有关疾病防控机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级政府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对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储存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饭店要加强对员工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教育,要求他们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

3、饭店要将预防疾病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作为预防控制的工作重点,清扫客房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15分钟以上,保证饭店中央空调系统安全送气,确保向客房输送新风,如有必要,需对整个供气设备和送气管路使用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4、饭店可根据自身情况,尽量将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客人安排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入住,并对该区域加大通风、消毒和其他防疫追踪的力度。

(四)旅游景区(点)、旅游定点单位、旅游客运公司

1、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搞好清洁卫生并加强卫生管理,重点做好对旅游景区(点)的旅游餐馆食品的监管,旅游车辆驾驶员做好旅游车辆的消毒工作。

2、加强对员工的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三、疫情预警及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家、省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向各旅行社、旅游景区以及通过旅游网站向市民发布旅游预警提示,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国家、省旅游部门部署随时调整或终止各项旅游活动。

四、疫情预警解除

国家、省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机构发布疫情预警解除后,恢复旅游市场工作要及时跟进。各旅游接待单位在接待游客时,应明确“旅行中一旦出现疫情,游客要积极配合,接受监管保护,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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