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县战略目标的政策环境,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湘政法发〔xx〕15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银行到期贷款清收工作的通告》等1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关于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的通告》等4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上述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决定发布前连续计算。但是,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文件,进一步管理好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附件:
1.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县人民政府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