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共绵竹市委、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决定》和《中共绵竹市委办公室、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竹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主线,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水平,为我市实现重返县域经济“十强”行列,争创全国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和行政效能建设,推进机制创新,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工作活力,构建矛盾预防控制体系,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围绕创新社会服务模式,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服务力度,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
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专栏简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媒体和手段,集中宣传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本单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举措、初步成效和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法宣科牵头,各科、室、站、大队配合
完成时限:XX年——2022年
(二)加强环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为加强我市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和环保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提高现场执法能力,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根据省、德阳市的安排布署,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法宣科牵头,组织人员参加。
完成时限:XX年(或根据省、市安排)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和“三户”的评选活动,在全局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加强对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办公室牵头,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完成时限:每年
(四)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风险评估责任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1、加强污染源现场环境监管。落实日常监管监察职能,开展对工业企业、 工业集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村面源污染等现场监察工作;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现场端监管;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督查和验收工作。
2、强化环境执法检查。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重抓好涉重金属行业的监管力度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3、继续完善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检查和实施,落实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要求企业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预警能力。
4、切实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办理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的维护管理,确保24小时畅通。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制,落实专人进行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热线举报,要规范用语,认真听取,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有针对性地深入排查容易产生不稳定的环境矛盾和问题,主动提前介入化解,加强对存在的环境不稳定因素进行跟踪督办,密切关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每年
(四)加强行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保队伍。
深入开展环保系统行风整顿,切实规范监察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环保部“六不准”制度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风清气正的环保行风,确保廉洁执法。
责任领导:林迎春
负责科室:各科、室、站、大队
完成时限:每年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布署阶段:XX年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布署,层层动员。
(二)重点实施阶段:XX年6月至XX年12月,具体实施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社会创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
(三)全面延伸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现工作特色,展示工作亮点,确保工作完成。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至2022年12月,全面总结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接受全市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