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窗口”,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程序和基础性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其工作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此,xx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加强双基、着力规范、狠抓办理、提高水平”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一、加强信访举报基础工作,促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一方面,实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于每周星期二由市纪委常委带领信访室工作人员轮流接访,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实行首访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包案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重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乡镇场、村,利用群众赶集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到有关乡镇场、村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捕捉一些信访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已下访12次,接访群众73人(次),及时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信访网络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场、各部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工委书记为相应部门和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乡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纪工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好所在乡镇和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二是搭建好接访平台,在各乡镇场和大的系统单位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并且每季度将接访情况上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还在各乡镇场、各部门设立信访举报箱,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定期收集信访举报箱里的信访信息。目前,我市已设立信访接待室33个、信访举报箱76个,畅通了群众的投诉渠道。三是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聘请了182名退休老干部和回乡村的退伍军人分别作为所在部门和乡、村的信访联络员,对所在部门和乡镇、村开展有效监督,把握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调处群众矛盾。我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信访联络员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横向交流与沟通。切实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组织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定期相互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从而及时排查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和有价值的线索。
(三)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各职能部门的配合,通过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
(四)、积极开展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按照中纪委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精神,切实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此,我市纪委、监察局在各乡镇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要求“示范点”达到“四无四有”的标准:即无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有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有规范完整的台账资料。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根据中纪委《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xx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努力使我市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切实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属于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及时办理,调查处理中不得暴露信访举报人的情况。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不能一推了之,而要求热情接待,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和引导工作,帮助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解决。同时,切实维护和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和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陷、诽谤他人的行为,着力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将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通过形式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举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信访秩序。
(四)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主要是强化信访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等措施,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还对各乡镇、各部门依纪依法规范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遵守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信访举报的办理力度,认真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
( 一)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加大督办力度。同时,按照“市一级坚持多办少转,乡镇及部门等基层单位只办不转”的要求,狠抓初信初访问题的处理落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力争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发生。
(二)严格按办理程序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一是归口管理。凡本委机关所收信访举报件,以及领导交办和上级机关、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根据信访举报内容,提出处理意见或按领导批示办理。二是分类管理。信访室根据举报内容或领导批示,进行梳理、筛选、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具备调查条件的作暂存处理,对有价值的信访线索进行信访初核,对反映问题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进行信访谈话处理。三是定期分析。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案件检查工作例会等,对群众信访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案件线索,寻找查处案件的突破口,提高信访线索的初核转案率。四是销号存档。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限期办结,一般的一个月内办结,复杂的三个月内办结。信访举报件无论转立案与否,办结后都要由信访室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销案存档。五是反复倒查。对一时尚不具备调查条件作暂存处理的案件线索,暂存一段时间后定期回头进行倒查梳理, 一旦条件成熟或有新的发现,及时安排人员初核。
(三)加强对重点信访的预防预测。定期排查信访重点户,在重大决策出台后和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重点工程开工前,认真排查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加以防范,特别是注意发现集体访、越级访和异常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四、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定期组织信访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提高其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经常教育信访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坚持党性原则,恪尽职守,严守纪律,防止以权谋私、以信谋私。
(二)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强化对信访干部的系统培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金融、证券、财务、税务、审计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依纪依法办事水平,提高正确运用法规政策、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需要。
(三)切实配齐配强信访干部。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把政治素质高、有事业心责任心、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安排到信访室接待来访,处理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