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从2月26日至3月7日参加了“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活动。通过这次学习,加强了我的作风建设,提高了我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 学习的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晋宁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和昆明市现代新昆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活动的通知》(晋宣通〔2022〕3号)的安排,我从2月26日开始,利用10天的时间,采取“白天工作,晚上加油充电”的做法,参加了集中学习活动。
1.参加了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召开的“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参加了2月26日晚规划局同土地局一起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召开的“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动员大会暨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李飞鸿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树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5点具体要求,要求我局干部职工对“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活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创新方法,促进工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效能,改变作风。
2.2月27日,我参加了开展了“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教育活动的学习,全局干部职认真学习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在昆明市专题调研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昆明市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了2月24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的“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我县“传达昆明市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干部大会”精神、学习了2月24日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经过深入讨论,提高了思想认识。在学习中,做到学习有签到、有记录,有笔记,写了一篇学习体会。
3.在学习教育阶段,我主要学习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在昆明市专题调研会上的讲话精神、昆明市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2月24日下午市委、市政府“行政效能提升年”、 “干部作风改进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传达昆明市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干部大会”精神、2月24日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
4. 2月28日—3月1日我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目标要求,对照我局的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我局的职责,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并按照先民主后集中的办法进行,搞好自查自纠。
5.我通过回顾2022年的工作,查找了自己在工作信心、工作决心、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和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以利于在2022年的工作中及时整改,推进工作。
6.3月4日——3月5日我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书面报告了县“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习心得
1.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我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促进我的工作作风、工作信心、工作决心、工作效能、工作措施等方面工作的转变。通过学习,明确了我局各科室、岗位工作任务和目标,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有效地促进了我局规划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通过“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改进了我的工作作风。
我结合规划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对我局原来制定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进行深化,对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办证按照“简化、便捷、高效”的原则,对办事流程进行了完善,一方面改革审批流程,在重大项目的办理上,由受理窗口牵头,实行快速审批,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是实施“阳光政务”,将我局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3.通过开展学习“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教育活动,强化了我的公仆意识,努力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本领。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服务意识,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作为接待群众的原则,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求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地对群众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
总之,通过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和“干部作风改进年”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我的紧迫感,提升了加快发展的责任意识;增强危机感,树立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软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推动了我的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