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动员各学区、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下面,我就教育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区教育事业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从各级领导到普通老百姓都对教育事业的发展给予了更多的期待和关注。从“扫盲”、“普九”、“减负”、“素质教育”,到“择校”、“乱收费”、“教育公平”,这些话题一方面反映出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轨迹,另一方面也提出了教育整顿的问题。近年来,经过我们不懈努力,全区学校财务管理总的来说是一个不断规范和完善的过程,财会制度不断健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财政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后,学校财务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会计机构不健全、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账务票据不规范等,严重影响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给我们的资金管理和财务检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看,很多案件都与“小金库”有关。“小金库”在有些学校的存在,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小金库”的存在,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危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危害党的教育事业的一颗“毒瘤”,与我们要求的宗旨观念、责任意识、政绩观、利益观、纪律观念和艰苦奋斗精神格格不入,成为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是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的安排部署上来,从维护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教育大局稳定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的高度出发,认清“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教育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质量上,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学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要明确工作任务
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教育局负责城区中小学和各学区的自查工作,各乡镇学区负责辖区所有学校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及时纠改,可以从宽处理,自查工作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被群众举报查实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一是准确理解治理范围。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区上把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限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是考虑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拥有的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财政资金比较集中,如果监督管理不力,就有可能产生“小金库”问题,应该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积累经验。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加深、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的形势下,中央和省上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大量增加,教育各项惠民政策的加大,更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是科学把握工作重点。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形成的“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按照省上和区上统一规定,这次检查的重点,就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而言,事业单位是重点;就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而言,财政补助特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重点;就重点检查对象而言,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教育和卫生单位、机构改革中合并撤销单位是重点。
三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各学区进行的内部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各学区对辖区学校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这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我们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对同志们的爱护和关怀,希望各学区、各学校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二是严惩顶风违纪。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0%。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一律全额收缴区金库,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今天会上要求后继续设立“小金库”的,要先免去有关领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我在这里提醒在座的各位学区主任和校长,学校必须做到每一分钱的收支都入帐,任何学校绝对不允许设立小金库,必须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全部收入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核算、管理,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栽跟头。三是重奖举报人员。各乡校要设立并公布“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奖励。
四是切实强化源头治理。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一要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按照“充分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要建立规范严格的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和会签审批制度,要着重抓好教育资金拨付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计三个环节的监管和相互衔接工作,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各学校要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使用好教育资金。三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维护学校的各项设施,物资管理要做到帐实相符,经营性资产要确保保值增值。
五是严格执纪执法。对“小金库”专项治工作中走过场的乡校和幼儿园,分管领导、计财科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的,或在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局党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局党委已经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常文魁、周新年任副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计财科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各乡校、幼儿园要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及财务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报表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确认,以便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赴各乡校、幼儿园加强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要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系统治理“小金库”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小金库”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学区、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