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
“东风好作阳和使,逢草逢花报发生”,“雪消门外千山绿,花发江边四月晴”,又是一个春来到,又是一季香满庭。在这春风拂大地,万物萌生机的大好时节里,我们迎来了第31个植树节,也迎来了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起步之年。
4月10日,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造林绿化城乡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胜利召开,吹响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号角。我们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积极响应创建森林城市的号召,以实际行动为打造美丽、环保、生态、宜居的城市贡献力量。为此,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发出倡议: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宣传动员“创森”工作的先行者。森林城市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市贯彻党的xx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战略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态建设目标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双鸭山城市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惠民工程。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心和历史紧迫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滕喜魁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显刚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双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指导,先行一步,快行一步,通过开展及时有效的宣传动员,为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力创建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促进“创森”工作深入开展的推动者。新闻宣传担负着引导舆论、凝聚力量的重要责任。在“创森”工作中,广大新闻工作者要着力推进舆论引导,建立优质高效、条块结合、长期务实的宣传规划。要高起点运作,让“创森”家喻户晓,使全体市民积极踊跃地投身到“创森”工作中来。要发挥“创森”工作推动者的带动效应,在宣传报道全市各部门规划编制、生态改善、科技兴绿、创建效果上力求突破,以“创森”工作为引领,加大“四城同建”宣传力度,全力打造城市名片;要活化载体,创新报道形式,着力宣传各系统、各单位植树造林责任状的推进落实和市民绿地免费认建、认养、认管等情况,不断提高市民植绿、兴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要深入挖掘和弘扬正面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个例,宣传树立公共意识、荣辱意识、生态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以植绿护绿为荣,为绿色文明尽责”的良好风尚。
三、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投身“创森”工作的模范践行者。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要积极投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争做模范践行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创建活动,积极学习了解绿化科普知识及相关法规,广泛宣传我市城市森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就,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态文明观念和道德情操;要积极为“创森”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助手;要自觉履行公民植树义务,踊跃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创建“记者林”;要珍惜城市森林建设成果,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绿化的不法行为,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宣传者、播种者和保卫者。
“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若待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我市“创森”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必将是我们这座绿色人居城市所必备的完美风貌。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激发和凝聚全市人民的创建热情,共同把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共同为建设“燕穿柳丝遍地花,绿海云涛林荫斜,东篱群芳红叶舞,雪压青松映万家”的美丽家园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