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关键在于建立执法责任制。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就要建立权责一致、责任到人的执法责任机制,以增强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行业管理体制特点,我们根据先试验后推行,再巩固、深化的工作思路,先后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执法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局法规科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负责科室,负责各项行政执法责任的分解考核、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各执法部门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各自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此基础上,我们印发了《威海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材料汇编》,并按照行政职权流程图要求,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执法流程图,并分别注明办理地点、办理时限、服务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便于社会公众监督。此外,我局还认真细致地完成了对交通系统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的梳理工作,并整理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对实现行政执法权力的阳光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教育整顿活动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全年共开展两次大型的集中执法人员教育活动。一是根据局党委决定,于4月份举行了全市交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60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培训,在为期五天的培训活动中,我们除了邀请山大法律教授、法院有关专家进行讲座,还特意邀请到交通部法律顾问、交通行业立法专家张柱庭教授,专门针对费改税后执法工作重点、交通执法热点等问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专题讲座。通过这次高水平的培训活动,大家普遍感到收获颇丰,极大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执法队伍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二是于11月2日-6日举办了全市交通稽查执法人员培训班,共有80名交通稽查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脱产培训,通过邀请检察院、法院等单位领导和专家进行授课,执法人员不但掌握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专业知识,更对交通执法现场操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普遍提升了执法人员
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受到参培人员的好评。三、认真开展行业调研,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今年实行的费改税政策对交通系统影响深远,为及时转变工作重心,我们认真开展了行业执法调研工作,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行业执法调研活动,为省厅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地方机构改革提供了一手资料。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今年我们在行业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及出租客运管理两个方面,先后起草了《威海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威海市出租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按照《威海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开展立法调研,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积极履行法制部门职责,对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重大违法内容。
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利益
今年以来,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共收到各类复议案件申请1件,依法受理了1件。近年来我局的行政复议、诉讼率不断下降,且复议、诉讼无一例败诉案件,在确保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行风建设
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监督制度。我们按照交通部“七项”监督制度要求,制定下发了《威海市交通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等九项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坚持不定期的对交通行政执法情况实施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为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处罚主体和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关于重申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设立交通行风热线,建立了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配备专人负责处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从社会有关方面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倾听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呼声和民意。在交通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我们先后制定了“治理公路三乱责任状”、“廉政建设责任状”、“文明执法责任状”等三个与交通行政执法有关的责任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保证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充分发挥行风热线等外部监督渠道的作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投诉查处制度,对于每件交通行政执法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虽然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国家、省依法行政总体要求尚有差距。下一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将向着更高更新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相关问题的研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和落实各项措施来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同时对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为交通行政执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
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 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 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5起。** 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