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处室工作评比实施方案

2024-05-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学校管理品位,使教育目标管理常态化、科学化、数据化,为创建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做好充分准备,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要求:

  1. 各处室要有学年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2. 日常工作要有详细记录;

  3. 处室安排各种活动要有方案,有总结(结果);

  4. 各处室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型活动,为学校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5. 完成教育目标管理的相关工作;

  6. 做好创特相关工作。

  二、 奖罚分方案:

  1. 完成教育目标管理相关工作好的处室,奖20分,未完成者一票否决;

  2. 各种计划总结按时完成并交办公室备案者,每项奖5分,完成了但没有按时交者,不予奖分,未完成者,每项罚5分;

  3. 日常工作有台帐,按时记载相关情况,奖励2-5分;

  4. 处室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者,每次活动奖励10分;

  5. 处室工作有特色,在市以上交流或发表相关介绍文章者,交流每次奖5分,发表每次奖10分;

  6. 处室工作有成效,获得县以上荣誉者,县级奖10分,市级奖20分,省级奖30分;

  7. 处室工作文字档案、电子档案齐备,并在校园网站公布(需要公开)者,奖励10分;

  8. 处室工作出现误差,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分。

  三、 评比方式:

  1. 各处室相关情况由办公室如实登记,作为评比依据;

  2. 由校级领导于每学期初对上一学期工作进行评比;

  3. 每学期评奖等级及奖励:

  一等奖一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二名 奖金600元;

  三等奖三名 奖金300元。

  四、本方案交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于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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