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信访工作制度

2024-11-2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一、信访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办公室有专职(或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其它科室指定一名同志兼管信访工作。

  二、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责、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我局处理的,有关科室要抓紧处理,不属我局办理的,要及对转到有关单位,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解决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如出现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时,要求复查的,有关领导或科室自复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信访人。

  五、对上级部门或领导批示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领导或有关科室要认真查办,在规定的时间(一般在60日内)结案并上报结果,逾期完不成的,要说明原因。

  五、信访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事。对可以向来信来访者转告处理结果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他们。

  六、做好信访汇报工作。局办公室年底向市信访部门书面汇报全年信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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