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城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2024-12-2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城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聊城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决定xx—xx学年起,改革以往中考制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我校按照《聊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城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该方案共分以下六部分。一、指导思想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日常实际表现为依据,以班级评定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二、评定原则1、客观性原则:要以学生的现实表现为依据,实事求是,充分体现评价结果与学生日常表现的一致性。2、发展性原则:要体现学生发展的特点,把握整体看主流,将态度、过程、结果相结合,有利于激励学生发展进步。3、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结果以及结果的使用等都通过一定方式向学生公布,充分体现透明度和公正性。4、导向性原则:要体现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充分考虑学生和学校的发展,既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和个性特长的发展,又要有利于提升学校后续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三、评定内容根据《聊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对学生从道德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六个维度进行评价。(具体内容及标准:参照附件1)。四、评定方法1、校评委会每学期对班级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将各项a级指标不等额分配到每个班级。(具体考核办法:参照附件2)2、学生等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学期末,素评科对学生每月每项得分进行汇总排序,根据班级所获a、b、c、d四级指标的比例,将分数转化为各维度的最终评定结果,记入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报教育局。(具体评定办法:参照附件1)。五、机构设置1、成立学校评定委员会。依据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副校长任副主任,学校相关领导任成员的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3)。校评委会主要职责:制定学校评定方案,落实监控评定程序,认定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素评科人员及各年级教务员、政教员组成(名单:见附件3)。工作小组职责:印发有关文件和规定;收集、汇总、统计各班各阶段的报表;整理学生素质评定电子档案;指导各班建立、使用学生档案等具体工作。3、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4名课任老师组成,班主任任组长,为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名单:见附件3)。班级评定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建立班委评定小组,并对班级评定工作全程负责,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4、成立班委评定小组。班委评定小组由责任心强、能与同学和谐相处的班委成员组成,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组长1人,成员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3)。班委评定小组主要职责:(1)、在班主任的安排下,6位成员每人具体负责素质评定中的某一项内容,认真学习评定标准,记录学生的日常表现,每月1-5日将学生该项得分登录表和详情记录表在班内公示,公示后妥善保存学期末交素评科存档。(2)、组长每月1-10日将本班学生六项得分输入电脑,10日前发送至素评科邮箱。六、制度保障1、建立宣传制度(1)、学校每学年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老师学习评定方案,全面领会评定的要素和标准,掌握评定的方式和方法。(2)、学校利用广播、报栏、全校学生大会等形式,宣传我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让学生意识到综合素质评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3)、班级组织学生学习评定方案,使学生明确评定的内容、要素、方法、程序以及评定的意义、目的,以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定工作。(4)、学校和班主任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我校评定工作,及时地收集家长和社会对我校评定工作所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2、建立公示制度。为了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学校只张榜公布a级学生名单,其他学生可向班主任个别查询。评定结果以书面通知单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人(法定鉴护人),家长和学生共同签名后,各班收起交素评科。3、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设立举报邮箱(cgzxspk@diyifanwen.com)及举报电话(4210709)。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 4、建立诚实信用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班委评定小组都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记录。根据《聊城市素质评定实施意见》,对于在素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教师,在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并永久性取消其评定员的资格,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给予更加严肃处理。参与评定的相关学生,如果在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在学生档案中予以记载,并永久性取消其评定员资格;影响恶劣的学校将取消该生该学期素质评定中各项a级指标。评定委员随机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注:本方案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城关中学评委会 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