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某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全面完成舒城县百神庙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xx]122号),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xx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皖国土资[xx]131号和安徽省资源厅《关于做好xx年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xx]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目标

 

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舒城县百神庙镇的西北部,距六舒三公路仅2㎞,距县城约 15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1′20″~117°05′31″,北纬31°25′43″~31°28′12″。

2、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四个部分。项目区面积1717.42公顷,净增耕地71.35公顷。
本项目预算总投资3291780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6783809.59元,占总投资额的81.37%(其中土地平整占总投资额的28.65%,农田水利占总投资额的34.93%,田间道路占总投资额的17.01%,其它工程占总投资额的0.77%);设备购置费1195657.11元,占总投资的3.63%;其它费用总计4291574.03元,占总投资额的13.04%[其中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项目可研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招标费)1124920.00元,占总投资额的3.42%,工程监理费267838.10元,占总投资额的0.81%,竣工验收费803514.29元,占总投资额的2.44%,业主管理费579601.64元,占总投资额的1.76%,拆迁补偿费1515700.00元,占总投资的4.60%];不可预见费645420.81元,占总投资额的1.96%。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717.42公顷,其中农用地1519.55公顷占项目区总面积的88.02%;建设用地183.48公顷,占10.68%;未利用土地14.39公顷,占0.84%。

3、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为18个月:
xx年8月至xx年2月。

项目前期工作:
xx年8月至xx年11月。

 

计划施工工期:
xx年11月至xx年1月。


项目竣工验收:
xx年2月。

4、项目目标任务

 

通过对项目区的整理,可新增耕地71.3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4.15%,使项目区耕地面积达到1297.60公顷。通过整理,提高农田灌溉水平,实现旱能灌、涝能排,使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提高防洪排涝标准,使防洪、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平整田块,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区变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

 

二、组织实施机构

 

1、领导机构


2、项目管理机构
3、技术指导机构

三、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1、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1)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项目区设立永久性标牌,公告项目批准机关、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内容;
(2)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公告项目区整理复垦前后土地权属及权属调整方案;
(3)发布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告。

(4)项目竣工后,通过媒体公布验收结果。


每次公告期为15天,15天内发生异议进行调解处理。

2、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1)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与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仲裁等有关事项;
(2)本项目所签定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经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审定后签署;

(3)所有合同严格按《档案法》的规定存档保管。

 

3、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

 

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5、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方案

 

6、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四、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xx)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立的建设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必须按审批的规划设计书进行实施,单项工程必须按照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电力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实施应按照有关施工规定及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2、质量监督控制方案

 

(1)县土地整理中心质量控制方案

 


(a)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是本项目工程的法人,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的招标,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组织项目工程的初步验收,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b)检查参建各方的资质,上岗人员岗位证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退出或改正。
(c)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


(d)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抽样检查。
(e)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f)组织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初步验收。

(2)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控制方案


(a)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b)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c)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工程验收。

(3)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方案

 

(a)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b)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
(c)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并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d)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
(e)施工单位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f)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或者竣工验收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五、进度计划

 

1、前期准备工作:xx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监理单位。

 

2、土地平整:从xx年11月—xx年12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土地平整施工任务。

3、植树、房屋拆迁工程:从xx年5月—xx年8月结束,工程通过协议方式承包,由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与百神庙镇政府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交由百神庙镇政府组织项目区农民完成工程任务。

 

4、农田水利工程:从xx年1月-xx年12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任务。

 

5、田间道路工程:从xx年11月-xx年8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田间道路工程施工任务。

 

6、项目竣工验收:从xx年12月-xx年2月结束。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xx年

 


xx年

xx年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土 地
平 整

 

 

 

 

 

 

 

 

农田水利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其 他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完 成
投 资


1440.35万元

 

1851.43万元

 

 

六、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请拨付管理
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下达至我县财政部门,项目法人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情况提出资金需求,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根据申请应及时拨付。

 


2、项目资金风险防范方案
项目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人管理,资金封闭运行。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拨付工程款时必须依据完成的工程量,并要取得工程管理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前须预留20%的工程承包费用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发现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无偿负责修复,否则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财建[xx]177号)。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经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3、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按项目单独建帐、专人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一支笔审批拨款、统一管理的报帐制。制定廉政高效的审批拨付工程款程序,即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由工程管理负责人、监理人员签字,经项目法人审核,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拨付工程资金。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财务监督检查由县审计局进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土地整理项目领导组监督检查。
4、资金管理机构建设方案
资金管理机构设在县土地整理中心,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专户。
5、资金管理方式
(1)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应根据施工合同严格按工程预算和施工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工程管理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质量、进度情况签署具体意见,经项目法人审核,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拨付工程资金。
(2)严格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
(3)项目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工程财务决算。对于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县土地整理中心应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和检查验收结论编制工程决算。在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时,要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20%的工程承包费)。
(4)县土地整理中心要密切配合财政和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县土地整理中心要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附财务情况说明书,连同会计报表,上报省土地整理中心。

 

6、投资资金安排计划

 

第一期安排预算资金
1440.35万元

 

工程施工费:1024.44万元

 

前期工作费:112.58万元

 

设备购置费:119.57万元

 

工程监理费:10.19万元

 

拆迁补偿费:151.42万元

 

业主管理费:22.15万元

 

第二期安排预算资金
1851.43万元

 

工程施工费:1654.32万元

 

工程监理费:16.47万元

 

竣工验收费:80.32万元

 

业主管理费:35.78万元

 

不可预见费:64.54万元

 

七、权属管理

 

1、土地权属现状

 

①项目区土地权属性质:均为各村集体所有土地。

 

②土地确权定界情况:项目区内土地已确权定界。

 

③土地权属纠纷及调处情况:项目区各村土地权属清晰、界线分明、无争议。

 

④土地登记情况:百神庙镇已完成项目区内全部土地登记。

 

2、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等量等质交换原则。

 

3、时间要求

 

百神庙镇成立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小组,先调查分析现状、充分听取意见(应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土地权力人的同意),于xx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4、工作方法、程序

八、文件资料管理方案

 

文件资料管理采取专人管理的制度,配备档案柜和工具。从建立项目申报立项开始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权属调整等所有的文件资料、合同、附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日记、监理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原材料试测报告、工程联系单、工程月报、进度报告、技术鉴定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均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分门别类保管。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县土地整理中心将项目档案整理编目、形成文件,移交县国土资源局保管。

 

九、项目工程后期管理

 

项目区建成后,对项目区的小型水利设施和建筑物,按照产权主体与谁受益、谁负担相一致的原则,由受益者进行管护维修。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林网等进行后期管护,双方签订项目管护合同。项目后期管护者(村委会)应认真负责,从增加耕地收益中解决管护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
    十、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xx)要求,参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规程,确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确定验收范围、验收条件、依据与内容、程序和方法。

 

1、参与验收人员: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

 

2、验收范围:土地平整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工程管护情况等;

 

3、验收条件:工程已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工。

 

4、验收依据: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机耕路验收规程》等。

 

5、验收内容:项目区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情况,整理土地的面积、质量、土地权属调整、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及项目竣工后的管护措施等。

 

6、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验——实施单位填写验收申请报告——县土地整理项目领导组初验——市级复验——省级最终验收。

 

7、验收方法:现场踏勘、抽样检测、专家评估、会议验收。

 

县国土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县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领导组审定意见

 

 

 

 

 

 

 

 

 

 

 

 

 




组长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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