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xx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xx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广大xx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抓好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xx年xx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屈xx    xx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牛xx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兵    xx市综治办主任
成  员:石xx    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刘xx    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韩xx    xx市综治办综治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收集上报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要按照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xq维吾尔自治区校园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每个校园至少配备4名以上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必须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二要推进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学生通行路线,并利用防冲撞设施进行隔离,硬质隔离设施要与消防通道有机结合,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偏远乡镇农村未落实封闭管理的校园,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团场(镇)校园,要积极协调xx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掌控状态。在学生上(放)学、幼儿入(离)园等人员密集高峰时段,采取徒步巡逻和定点警戒守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主要出入口、校园门前及周边的巡控密度和频次,并在校园附近留有机动处置力量;团场(镇)及农村偏远地区要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巡逻防控,确保每所学校幼儿园不出现漏管失控的现象;要切实提升查控率和管事率,加大盘查力度,及时清理盘查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及时疏通交通,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期,对校园主要出入口周边50至200米范围内划分安全防范核心区和控制区,实施管理。
(四)进一步做好校园防恐怖袭击工作。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前严峻复杂的敌社情形势,以防爆炸、防纵火、防砍杀、防碾压、防投毒等为重点,全面做好针对校园的恐怖袭击防范工作,广泛搜集针对校园的相关线索,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指导校园制订完善各类反恐怖预案,并及时进行单项、综合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五)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xx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六)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xx市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xx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定期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xx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xx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4月15日)。各单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责成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对内部安全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内部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三)检查指导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各单位要联合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治理,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和检查指导,认真排查校园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各类治安乱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下发《治安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迎接自治区成立60年周年大庆,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治安乱点,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清除,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回头看”阶段(9月1日-10月31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新学期开学时段,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对辖区内校园安保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六)复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复查验收。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xx市党委、政府,坚决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xx市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单位要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典型经验及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xx市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xx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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