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敬老模范区申报材料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我区是XX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市市中区分设的县级行政区,幅员面积618平方公里,现辖11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2万(其中:城市人口43万,农村人口29万)。全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8.9万,占总人口12%。**区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文化底蕴深厚,观音文化源远流长,先后被命名为“中国观音文化之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我区在创建省级第三轮敬老模范区工作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切入点,统筹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推动了老龄工作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六有”的工作目标,XX年10月被国家民政部表彰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主要成效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助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一)强化组织,长效规划。一是建立组织网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常务副区长任主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民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区编委批复设立区老龄办为正科级常设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5名。区直各部门、街道、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在村、社区组建老协59个,成立老协分会、老协活动小组252个,形成了一个上联党委、政府,下接社区、村社的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区老龄事业发展“xxx”规划》、《**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普法教育宣传。区政府将《老年法》纳入普法宣传重点,组织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各社区进行宣传,累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120余次,群众教育普及率达到95%,老年人接受法律教育普及率达到90%。二是德育教育宣传。在全区所有中小学校中开办了敬老、爱老、护老德育课程,定期组织中小学生为老人开展义务服务,与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结对活动;三是社会教育宣传。通过开展孝亲敬老好媳妇及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推广“爱心助老卡”、敬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法和爱老护老先进典型,激发了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参与老龄事业的意识,目前,已评选敬老名星3名,好媳妇20名,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20名。以举办“中华慈善论坛”为契机,开设了“慈善网”,在全区大势开展爱心慈善活动,表彰慈善爱心人士,带动和鼓励了一大批社会爱心慈善人士参与社会养老,实现了爱心慈善之城。四是领导示范宣传。在重大节假日,区四大班子领导都要亲自慰问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百岁老人和贫困老年人等,开展帮扶活动,推动了尊老敬老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在高龄老人满百岁寿辰之际,区委、区府、区民政局、区老龄办领导都要送去生日的祝福和慰问金。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一是建立了区财政投入机制。区政府每年将涉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定期拨付,支持老龄事业的发展,并逐年加大投入。二是建立了养老服务设施投入机制。采取上争、区投、社会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800万元,对福利院进行扩建和设施改善;投入资金2520万元,新建敬老院4所,改扩建6所,新增床位1060张,改善了全区养老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了老年活动室、老年阅览室和老年活动健身广场200余个,修建了休闲广场10处,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场所。
二、保障到位,服务入心,建立健全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一)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一是全面落实离退休职工待遇。XX年,全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702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4646人,共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159万元,确保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二是全力做好老年人医疗保障工作。坚持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向老年人倾斜的原则,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到目前为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达5051人,占参保总数的34%;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达100%。同时,全面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二)建立健全养老救助体系。一是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加强敬老院建设,逐步推进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提高集中供养率。目前,全区农村五保户2718人,集中供养1298人,集中供养率达47.7%;按月足额兑现了五保供养金。二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城镇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41元,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80元以下的老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达57元;三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百岁老人、农村五保、城乡贫困老人、特困群众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实行“两免八减”政策,即免收挂号费、门诊费,减收门诊药费、手术费、住院诊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并将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了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实行全额救助,现已救助五保对象1572人次,发放资金35.4万元。
(三)建立健全了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会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按照签订、兑现、检查、调整、推广的“五步工作法”,推行家庭协议养老,全区90%以上的农村老人都与子女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家庭敬老保证书》,兑现率超过95%。二是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平台。发挥社区服务的依托作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保障救助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爱心慈善超市、星光老年之家等平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目前,累计投资1000余万元,共建立了爱心慈善超市42个,道德银行10个,星光老年之家25个,为居家的老人提供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教育、咨询、住养等服务。打造了**社区、和平西路社区、犀牛社区、朝阳社区、天宫路社区居家养老“示范点”,在**社区建立了“一键通”求救求助呼叫系统,实现了“零距离、全天候、现代化”服务。三是建立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建立起了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共设老年门诊23个,老年人病床150张。有效缓解了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四是建立“爱心敲门”结队帮扶服务制度,成立志愿者队伍36个,志愿者600余人,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今年来,敬老志愿者队伍已开展慰老活动100余次,慰问老人1000多名,送去慰问金、衣物和生活用品,折合人民币15万多元,办实事360余件。五是建立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网络。全区共成立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4所,确保了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三、政策支撑,温馨照顾,建立社会化居家养老维权体系
(一)抓老年人优待规定落实。严格落实《老年法》各项优待规定,老年人持优待证可享受公厕、公交、轮渡的免费优待,享受公园、风景区、影剧院、体育场馆的免费或半价优待,享受就诊、乘车船、电话安装、办理营业执照等的优先或优惠。社会各界、商业、服务行业也积极参与关爱优待老年人活动,优待范围遍及到了就医、乘车、通讯等许多和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目前,全区共有10几个商家和单位成为老年人的定点服务单位。对全区60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10000万余册。对全区90—94周岁、95—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分别按每人每月50元、100**200元标准给予长寿补贴,并实行了银行打卡直发。
(二)抓老年人法律保护落实。一是建立老年人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制度。目前,已成立老人法律援助中心18个,设立老年人维权流动巡回法庭,常年为老年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服务,目前,已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240余件;二是完善老人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积极调解涉老纠纷,认真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有效的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区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市老龄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关怀下,老龄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不断的加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分析差距,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以创建工作推动老龄工作大发展,扎实有力的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和老龄事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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