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建设方案

2024-11-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贯彻《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2)》的精神,落实《xx市“十二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繁荣我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升我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的研究水平,推动全市各中小学(含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学术规范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学术规范建设的重要性 

学术规范是中小学教育学术研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是保证中小学教师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重要保障。 

当前,中小学教育学术研究工作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学术风气不正、学术道德失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研究工作中少数人违背基本学术道德,或抄袭剽窃,或由他人代写学术论文,或署名不实;或粗制滥造论文,或杜撰、伪造过程性数据;或投机取巧,在只重经济利益漠视社会效益的低层次刊物上发表所谓论文,甚至在假刊、套刊及其他一些非法刊物上发稿。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在研究成果鉴定、项目评审以及学校评估等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弄虚作假或试图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结果的现象。这些行为和现象,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严重损害了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尊严,履行学术创新的使命,必须大力推进学术规范建设,努力构建科学求实、规范严谨、自由开放、有序高效、激励创新、风清气正的教育科研生态系统,提升教师的科研品质和科研水平。 

二、学术规范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我市中小学学术规范建设的目标是:营造自由健康的学术研究氛围,建立系统完善的课题管理、论文撰写的规章规则,引领、鼓励教师发现真问题,进行真研究,取得真成果。

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学术规范建设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原则

学术自由的基本精神在于学术研究的自由意志、独立精神和批判意识;既要积极推崇并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学术自由,也要倡导教师在自由表达研究观点的同时遵循共同的学术规范。

(二)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广泛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我市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术研究失范的监控和惩处;另一方面,积极提倡广大教师自觉地尊重、维护和实践教科研活动的职业道德,将学术规范内化为自身研究活动的行为准则及价值取向。

(三)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原则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要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同时,要着力于学术研究失范的预防机制建设,避免潜在的学术研究不端现象的发生。

(四)表现形式与研究过程双向并重的原则

倡导教师要从细节做起,注重基础性的形式规范,对于研究过程中包括引文注释、观点引证等技术、形式层面的具体规则精益求精;更要从内容层面对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实质性进展水平、理论的实际价值、学术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 

 三、学术规范建设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标本兼治。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形成区域教师全面动员、共同参与,各单位齐抓共管、分工负责、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要将学术规范建设纳入县区、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成立组织,专项督察。

拟成立“xx市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指导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领导以及教科研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县区、学校学术规范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调查,并向委员会提交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完善市、县区、校三级教育科研管理网络。成立xx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挂靠市教科所)。各县、区应相应成立县、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挂靠县、区教科研部门),各县、区、校原则上设立独立的教科室。研制各级教科室的建设标准和教科研基地的建设标准,加强县区、学校教科研机构建设和教科研基地建设,创建和评审市级优秀教科室。

在学术规范建设过程中,重在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 从晋级评优等方面进行引领,从褒奖优秀与惩治不端两个方面同时着手,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个人可视其行为和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出台《xx市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基本要求(试行)》,完善教科研与教学实践融为一体的工作制度、课题管理制度、学术成果评审制度。通过一系列建章立制工作,为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广泛培训,防微杜渐。

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广泛参与讨论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分学段、分学科进行学术规范的通识和专识培训;编发学术规范细则和典型案例供广大中小学教师参考。充分利用全市各种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营造教师自律的良好学术研究氛围。

(五)政策激励,保障经费。

设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专项经费。各县区每年设立课题研究专项经费,用于县区级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要特别重视对区域性重点课题和重大研究项目的经费投入,县、区、校要给与相应的扶持。对市级重点课题、重大课题给予一定的专项资助,分三期拨付。在晋级评优等评审工作中,对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非规划课题、中长期课题与短期课题在分值与权重上体现差异。

建立学术研究成果奖励制度。进行年度学术研究成果奖的评选。对经市学术成果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学术风气建设委员会审核的个人学术研究专著,对在主流刊物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视质量和数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重大论文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每3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进行表彰和奖励。在晋级评优等相关评审中,对于主流期刊论文与一般刊物论文在分值与权重上体现差异,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主要赛事一等奖论文视同省级主流期刊发表。

开展教育科研先进评选、竞赛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教育科研基地、科研型校长的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专业研究能力竞赛活动(双年份小学和学前教育,单年份普通中学和职业教育),评选结果作为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一二年三月

附件:《xx市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基本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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