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例会制度
镇里每月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例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交流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分析队伍建设中好的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教育培训制度
村级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成员的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镇纪检委负责。培训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
三、定期报告制度
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每年向镇纪委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每季征集一次民意,日常工作和有关信息要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监督检查制度
(一)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要根据工作职责,在本村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作好工作日志。
(二)监督检查内容:本村支部和村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纪律等。
五、档案管理制度
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要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检工作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工作台帐,切实做好有关文书档案、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考核制度
根据工作职责及有关工作要求,由镇纪委组织每年对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日常工作情况、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工作创新情况、特别是执行落实“四个一”制度情况,即“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季收集一次民意反映,每年进行一次实名测评,每年报告一次工作”。
七、责任追究制度
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作出的决定、命令不力的;
2.对村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3.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布置、不落实的;
4.其他需要追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