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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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考核细则

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校舍维修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制订并上墙率达100%计15分,缺一项得7分,缺两项得4分,缺三项不得分,

评估办法:查看档案与实地验证

二、报帐工作

按要求成立***理财小组,设立一名报帐员,学校帐务做到日清月结,并在每月6号前报帐(节假日顺延)得25分;不按时记10分,每月在10号后(不含10日)报帐不得分。

评估办法:查看报帐记录

三、预算编制

制订教育经费预算计划和分月制订公用经费使用计划达100%记15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记分:

①收入预算不完全不得分;

②赤字预算不得分;

③不含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扣5分。

评估办法:核查预算编制计划表和报帐资金结算表

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按程序操作,及时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并及时公示记8分;未按程序操作不得分;未按指标数和标准发放到位不得分,发放不及时扣4分,未公示的扣4分。

评估方法:座谈师生,调查家长

五、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规范、无假发票、无小金库得15分。

2、私设小金库或票据不真实或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不得分。

3、有票据不规范一例扣减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4、审批手续不完备一例扣减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5、开支未按规定范围和标准一例扣5分,直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6、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补贴或奖金不得分。

评估办法:查阅资料,核查帐目

六、校舍维修

1、没有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每年至少办一件让大家看得见、体会好的实事,做好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2、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学校要依据《黄梅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按时完成当年校舍维修任务得15分,未按时完成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本项不记分。

七、布局调整

按时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的得7分,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完成任务不及时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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