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应做到周周进行,学习形式分为集中学习和教师个别学习,学校集中学习政治、业务间周一次,其余时间以教师个别学习为主。
二、集中学习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治学习主讲人为校长,业务学习的主讲人为教导主任。每学期初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不同时期所学内容,分别制定阶段学习计划。
三、学习内容由主讲人统一整理。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有关的教育政策法规,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业务学习内容以教育报刊杂志上的前沿教育理论教改经验为主,新教材培训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的有关内容也可列为业务学习内容。
四、学习时,每个教职工必须按时、按指定位置入座,严格遵守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准说话。学习时间不得看报纸或其他书刊。
五、学习时,全体教师应专心听讲,认真思考,随时记录,并在学习记录中简要写出学习心得,对于重要内容,要另写一定篇幅的体会文章。
六、严格学习考勤。因病、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学校领导请假,批准后记病事假或公假,不请假不到会的记旷勤,按有关规定扣除当月奖励工资。
七、学校将结合所学内容,不定期组织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讨论会、测试等。测试考核成绩记入业务档案,不及格者要进行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