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2024-12-27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XX年春节将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精神和县委、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喜庆、富有意义的新春佳节,现就结合我局实际,有关春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今年春节放假11天,从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至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七)止,1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上班。
二. 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在春节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大扫除,整治脏、乱、差,尤其是卫生死角,积极搞好环境净化、美化、绿化工作。
三. 立足防范,确保安全。各单位应安排好春节值班人员,确保电话畅通,加强值班和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保卫工作,彻底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保证节日安全供用电。
四.倡导“弘扬社会新风、欢度文明春节”活动。各单位职工要充分利用春节返家之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同时,要坚决抵制社会各种不良风气,反对七害,反对封建迷信和封建宗族活动,严禁参与**彩赌博及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平远县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