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施“先锋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推进学校全面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局,扎实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遵循原则: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坚持具体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目标要求:实践“三个代表”,履行为民宗旨,发挥先锋作用,推进和谐发展。实施“先锋工程”要以载体创新为牵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使基层党组织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变化,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创造力进一步增强;使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服务、团结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使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担负起带头和带领群众完成教育教学中心任务的责任,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使广大党员在实现学校全面发展中勇挑重担,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紧密结合学校教学和改革发展实际,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使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在创新发展的实践中成为自主创新的先锋,加强行风建设、遵守职业道德的先锋,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教学和服务水平的先锋。
注重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党性铸师魂,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
(二)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班集体、文明寝室,争当文明职工、文明学生”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进单位(部门)进班级、进寝室,创建师生满意的平安稳定和谐校园。
(三)大力加强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那些政治上较成熟,对党认识明确,入党愿望迫切,表率作用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充分发挥他们作用,不断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建设好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注重改善结构,加强管理,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把政治素质好、全局意识强、政策水平高,特别是既熟悉党务工作又熟悉业务工作的人选配到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作岗位上,尤其要选好配强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办事、做好新时期党的基层工作的能力。
(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改进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努力使基层党的工作与时俱进。根据学校青年学生党员不断增加的实际,学生党组织建在系、班级、寝室。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校、系、班级和寝室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建设做贡献。
(三)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要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高校教育教学理论业务技能等为基本内容的教育,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加强党员经性教育工作。各支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抓好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根据党员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搞好党员自学,支部要有检查,党委工作部要定期抽查党员的自学情况。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每年组织开展**评议党员工作,并做好记录,上报党委工作部。要加大在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坚持严格把握新党员质量,努力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把对党有认识,现实表现较好,工作、学习较好的同志和学生及时吸纳到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并通过“两级”党校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素质。(四)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党员服务责任区、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帮扶有困难的教职工、学生,解决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困难,要为群众办实事,党员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同时,党组织要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促进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全体党员要积极发挥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参与社区管理,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五)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使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化。要加强党员教育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积极分子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要重视、关怀和爱护基层党务干部,解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校党委负总责,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是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委工作部负责“先锋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综合。
(二)营造氛围。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好的经验的做法,努力营造实施“先锋工程”的浓厚氛围。各支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并通过有效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检查。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各支部完成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完善“先锋工程”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党委工作部每年对“先锋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着重检查党员发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校党委将把“先锋工程”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保证“先锋工程”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