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买卖合同范本_碎石买卖合同样本(精选9篇)
碎石买卖合同范本_碎石买卖合同样本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 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砂子 ,/吨,总计 吨;购买石子,/吨,总计 吨;总价款为 元。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运输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委托 作为其授权运输单位进行,运费由乙方结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运输,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的,每吨砂子单价下调 元,每吨石子单价下调 元,作为材料运费。
2、 质量要求
砂子执行国家标准(JGJ52--92);石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JGJ53—92)。
3、风险负担:砂石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承担。
4、 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月间每月的第 日至第 日。乙方每月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供应,但其应供应量余额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供完。
4.3 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前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收货数量以甲方搅拌站过磅数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合理损耗比例为: 。
5、 货物检验
5.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砂石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砂石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砂石检验报告认可的,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甲方不认可的,有权拒收,并可委托北京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砂、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到场时的租赁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码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45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
6、货款的结算程序、方式、时间及地点
6.1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4应以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进行:①汇兑(信汇或电汇)、②票据(支票或汇票)、③现金。
6.5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
6.6乙方指定其员工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7、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
7.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乙方提供的砂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7.4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3%。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其他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碎石买卖合同范本_碎石买卖合同样本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术要求的碎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碎石规格:0-1cm、1-2cm、2-4cm。
二、碎石数量:8000 m3
三、碎石单价:/m3(或元/吨)。此单价已含资源费、江河管理费、加工费、便道便桥费、上下车费、运输费、管理利润、损耗、各项税金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四、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碎石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专职材料人员在收料场验收,通过收车方或过磅称确定数量,出具由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的“实物收料单”(三联单)。此收料单是双方结算数量和货款支付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对乙方供应的碎石检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购并责令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从方停止供货时止。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凭有效收料单进行当月结算。甲方根据工程计量支付情况,递次支付 80 %,通过转帐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及帐户,余额部份待甲方终期计量支付完毕后 15 天内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或办理现金支付,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和支付。
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影响乙方供货、甲方收货、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导致支付延缓,均不属违约。
八、乙方应对其所属碎石加工人员和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章): 乙方(章):
公司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电话: 电话:
碎石买卖合同范本_碎石买卖合同样本 篇3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1.1 上述“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产品采购、装卸(起坡用吊机、趸船、皮带机和基础设施及电耗等)、运输、损耗、电子计量装置、保管、起坡损耗、甲方混凝土工厂损耗、保险、规费、资源税、税金、风险管理、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 无 调整。
1.3 乙方供料产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的,产品综合单价 无 调整。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供料产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需变更供料产地,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1.4 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20xx 年 2 月 10 日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
3. 质量与技术标准
3.1质量标准:乙方交货时随货交付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的检验指标能满足 的要求。其尺寸、外形、重量以及允许偏差应满足 甲方技术标准 的要求。材质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产生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2 技术标准: TB/T3043-20xx《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 ;TB10424-20xx《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14685-20xx《建设用卵石、碎石》 。碎石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同时满足以下规范标准要求:
(1)碎石的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xx)、《普通砼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xx)等、《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xx)、《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xx)。
(2)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43%、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CL-≤0.02%,碱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