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精选29篇)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1
一、发展定位
加快推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浙江省蔬菜产业强县”的产业地位,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放心菜园”。
二、发展目标
按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省力化、精品化”的“五化”要求,大力推广蔬菜集约化穴盘育苗、设施化栽培等技术,形成“一藕两茄三豆四瓜五带”的布局(一藕:莲藕;两茄:番茄、茄子;三豆:豇豆、鲜食蚕豆、鲜食毛豆;四瓜:八棱瓜、苦瓜、南瓜、黄瓜;五带:豆类、瓜果类、叶菜类、水生蔬菜、高山蔬菜五个产业带)。到20xx年,建成“浙西南农产品集散中心”1个,培育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省级现代化产业化育苗中心1个,省级“放心菜园”示范基地5个以上,建立产业技术服务团队1个。
三、发展举措
(一)发展设施栽培
1.补助内容:蔬菜设施大棚、冷库建设,购置农业机械。
2.补助标准:对新建单体钢架大棚和连栋钢架大棚的,补助总造价的50%(含上级补助资金)。对购置已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中央或省级补贴资金1:1累加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购机总额的50%(含上级补助)。对新建冷库,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累加补助200元/立方米。
3.申报条件: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新建连片单体钢架大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连栋钢架大棚面积20__平方米以上,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建设标准的基地。擅自改变用途的,补助资金将予以收回。
(二)推广蔬菜嫁接苗
1.补助内容: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
2.补助标准:每株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给予0.5元补助,全年用于嫁接苗补助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条件:当年新发展推广的种植户,以村为单位组织申报,由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三)支持市场建设
1.补助内容: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
2.补助标准: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按工程决算额补贴70%,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条件:在蔬菜主要生产区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提升蔬菜加工
1.补助内容:新(修)建蔬菜加工厂房、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
2.补助标准:新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45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修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中央或省级购置补贴资金1:1等额累加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60%(含上级补助);未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设备实际购置价格的50%给予补助(含上级补助),单个业主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含上级补助)。
3.申报条件:新(修)建厂房且取得SC认证、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五)促进技术创新
1.补助内容:蔬菜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2.使用范围:重点解决在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点生产技术问题、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
四、组织保障
立足蔬菜产业发展基础,遵循“五个动”工作要求(全区发动、政策驱动、龙头带动、考核促动、典型推动)和“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专班、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个品牌、一个专家团队),区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蔬菜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建设要求与验收办法,组织检查和技术指导;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与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及属地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三服务”工作的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蔬菜产业体系,综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xx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开展蔬菜基地“30万亩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力争20xx年,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5万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新培育职业菜农5000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23家,认证富硒蔬菜产品20个。通过引导农户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方式,累计联结带动15万户农户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巩固现有基地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大棚焕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持续扩大设施规模
1.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接续培育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集中精力打造1—2个主导品种,加快形成单一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其他县(市、区)重点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逐步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
2.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3.积极创新投资渠道。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撬动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引导职业菜农抱团、合作社、国有企业等投资建设大棚。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大力培育职业菜农
1.选树种菜致富典型。每个县(市、区)遴选一批职业菜农致富典型,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创业经历,邀请职业菜农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动员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
2.提前落实本土菜农。根据年度蔬菜基地建设布局,压实所在乡镇、村组责任,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动员、比选和落实一批本土菜农。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导新菜农入社抱团发展。
3.帮带发展职业菜农。强化政策激励,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职业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政策措施,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构建老带新、熟带生传帮带机制,鼓励职业菜农对周边农户开展产业引导、技术帮带。
4.大力开展技术培训。线上线下结合,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职业菜农5万人次以上。
5.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职业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乡土专家库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提升产业发展体系
1.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与蔬菜专业院士专家对接合作,强化关键性技术攻关和测试,提升本土种业和技术研发创新力。依托蔬菜标准分中心、蔬菜研究所、“两中心一基地”平台,突出辣椒、丝瓜、芦笋等品种,制定地方生产技术规范,推动技术本土化和标准化。
2.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技术员常驻基地蹲点指导,以300亩左右为单元充实田间地头服务力量。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做长做强产业链条。延伸发展种苗繁育、农资生产、大棚钢材和配件生产等配套产业,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拓展科普和农事体验等功能。
5.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创响绿色有机富硒品牌
1.积极开展品质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3.加快培育蔬菜品牌。大力培育“宁都辣椒”“于都富硒番茄”“兴国芦笋”“会昌贝贝南瓜”“全南高山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激励和推动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与品牌创建,加快构建以赣南富硒蔬菜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推进的品牌发展格局。
4.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1.完善蔬菜市场框架。依托华东城、中农批等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完善蔬菜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引导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结合产业区域布局,在重点乡镇、专业村发展一批专业性产地批发市场,提升区域调控供应能力。
2.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3.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布局申报一批直供优质蔬菜供应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
4.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长沙、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三、政策扶持
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新建大棚设施、创建标准菜园、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及采后处理场地建设等方面,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支持新建大棚设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进行奖补。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按大棚面积7000元/亩进行奖补;其他县(区),按大棚面积5000元/亩进行奖补。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对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在原有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二)支持创建标准菜园。鼓励现有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200亩以上的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综合评审,竞争性评选出20家,一次性给予30万元/个的奖补扶持。
(三)支持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对已通过市级复核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按换膜大棚面积500元/亩进行奖补。
(四)支持新建田头冷库。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新建采后处理场地。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六)支持产品质量认证。对获得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和出口认证的蔬菜基地,根据认证核定的面积,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奖励。
(七)支持开展技术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赣南科学院、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等科研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究与培训等科技服务。
扶持项目具体验收方法、标准与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奖补项目设置,着重在良种良法、土壤改良、菜农培育、品牌培育、市场流通等环节进行扶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县长工程”,县(市、区)长直接负责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对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年度目标,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调度,适时组织现场会推进赶学比超,浓厚产业发展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压实部门职责,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住建部门负责基地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商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赣南科学院负责技术攻关等,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督促乡镇、村组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指导督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时督办。每季度开展新建大棚设施面积实地抽核,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每季度重点工作进行排名,对未完成时序进度且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三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取消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蔬菜产业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正向激励;对未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扣减10%市级奖补资金,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补齐兑现,并取消创建标准菜园项目申报。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3
指导思想
突出“名优特新”发展绿色优质蔬菜。突出规模优势,以设施种菜为主。以规模种植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推动我县蔬菜生产上台阶,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促进农民增收。
规划内容
小拱棚4000亩。蔬菜种植面积8400亩,三年计划建成大拱棚1200座(亩)日光温室50座。地膜菜3200亩。发展山地大葱12000亩,产量3.06万吨,产值3100万元,人均收入1614元。
重点工作
1、搞好规划。科学规划。确定种植适宜片带。西部川区为大葱、黄瓜、茄子种植区,规划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形。东部为芹菜、辣椒种植区,中部为甘兰、白菜、西红柿种植区。
2、资金筹集。按照“县投、乡补、群众筹”原则。各自立项,资金是设施蔬菜生产最大制约因素。建议发改、财政、科技、农牧、水务、农综、扶贫等部门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归口扶持,整合项目资源,确保大棚建设顺利进行。
3、保证质量。从水泥预制件和棚膜购置、打墙等工作要严把质量关。谁建棚谁把关”共同监督,大棚建设中。做到谁购料谁负责。确保施工质量。
4、品种引进。县上把蔬菜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引进蔬菜、大葱良种,优质良种是蔬菜发展的关键。通过外出考察、网上查询等方法。达到高产优质高效。
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涉及面广。建议县上成立四郎河川区开发领导小组,川区蔬菜开展是一项综合工程。工作量大。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具体负责川区开发的.有关事宜,相关乡镇、村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靠实责任。县、乡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定期考核,为了把川区开发工作落到实处。各负其责。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技术人员长年抓,关键环节共同抓的长效机制,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3、技术培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提高菜农素质是蔬菜产业开发的基础。技术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技术培训工作,每年举办2期,每期500人(次)每户培训一名实用种菜技术能手,全面提高我县蔬菜生产管理水平。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4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加快培育全县蔬菜(含食用菌)十亿产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抚府字〔20xx〕1号)要求,奖补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实施,切实抓好全县蔬菜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提出如下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把蔬菜产业打造为省内市场的主要集聚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配给地。20xx年完成蔬菜播种面积16.3万亩,新增设施蔬菜8000亩,新增“冬闲田”种植蔬菜10000亩。
(二)奖补范围
对全县从事蔬菜种植和集中育苗育种、销售的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经纪人等进行奖补;奖补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三)相关标准
20xx年,由县财政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蔬菜种植产业发展奖补,具体奖补政策如下:
1.连栋钢架大棚奖补政策。
(1)对于根据《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统分结合”模式建设的经营主体,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奖补政策执行。
(2)对于经营主体自有资金投资新建5亩以上连栋钢架大棚的,除享受农机补贴之外仍可叠加享受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按4000元/亩予以一次性奖补(大棚奖补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计算)。
2.单体双层钢架大棚奖补政策。对于经营主体自有资金投资新建5亩以上单体双层钢架大棚的,按6000元/亩予以一次性奖补(大棚奖补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计算)。
3.单体单层钢架大棚奖补政策。对于经营主体自有资金投资新建30亩(含)以上连片单体单层钢架大棚的,且满足规格(宽6m或8m、三纵、四卡、两扇门、2个卷膜器)的按4000元/亩予以一次性奖补;不满足规格要求的按3000元/亩予以一次性奖补(大棚奖补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计算)。
(1)对于由已搭建几个或十几个棚的若干人员组成的专业合作社,基地新建连片大棚面积在30亩(含)以上的,按当年实际新建面积给予奖补。
(2)对于乡村振兴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的,连片大棚面积在30亩(含)以上的,获得乡村振兴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等资金进行发展蔬菜产业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织验收后,且大棚物化,按自筹资金投入的大棚建设面积给予奖补。
(3)对于原有连片大棚面积在30亩(含)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扩建的,且扩建面积10亩(含)以上的,按当年实际扩建面积给予奖补。
(4)对于原有连片大棚面积在30亩(含)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钢架大棚损坏后重新搭建的,且重建面积30亩(含)以上的,按当年实际重建面积给予奖补。
4.冷库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对于获得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按上级财政补助政策执行。对30亩以上连片大棚蔬菜基地,新建冷库50立方米以上仅用于果蔬冷藏保鲜且未获得上级项目建设资金的,按300元/立方米予以新建冷库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获得乡村振兴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等资金的,不再予以奖补。
5.蔬菜规模种植奖补政策。
(1)对往年获得奖补的经营主体种植30亩(含)以上连片大棚蔬菜且在崇注册自主品牌和获得“两品一标”的,种植二茬以上按800元/亩予以奖补(若种植一茬按400元/亩予以奖补)。
(2)对往年获得奖补的经营主体种植30亩(含)以上连片大棚蔬菜仅有自主品牌的,种植二茬以上按500元/亩予以奖补(若种植一茬按250元/亩予以奖补)。
(3)对往年获得奖补的经营主体种植30亩(含)以上连片大棚蔬菜仅获得有机产品转换证或向农业主管部门申报绿色产品认证的,种植二茬以上按500元/亩予以奖补(若种植一茬按250元/亩予以奖补);无自主品牌和“两品一标”的不予以奖补。
(4)对经营主体种植30亩(含)以上连片大棚蔬菜的.,种植蔬菜品种在奖补目录之内的,按奖补品种实际面积予以奖补;种植叶菜类(上海青、小白菜、生菜、油麦菜、菠菜、等)、茭白、白莲和食用菌(除羊肚菌外)等蔬菜品种不予以奖补。
(5)为鼓励当年发展蔬菜产业的经营主体,对于今年新增30亩(含)以上连片钢架大棚且在崇注册自主品牌的,当年种植二茬蔬菜(品种符合奖补目录)按20__元/亩予以奖补,种植一茬按1500元/亩予以奖补。无自主品牌的,当年种植二茬蔬菜(品种符合奖补目录)按1000元/亩予以奖补,种植一茬按500元/亩予以奖补。
(6)对于30亩(含)以上连片大棚种植多年生蔬菜(芦笋等品种)且在崇注册自主品牌的和“两品一标”的,当年种植按20__元/亩予以奖补;次年按1000元/亩予以奖补,第三年按500元/亩予以奖补。
(7)对于种植100亩(含)以上连片露地冬瓜品种且在崇注册自主品牌的,按400元/亩予以奖补;无自主品牌的,按200元/亩予以奖补。对于种植100亩(含)以上连片露地槟榔芋、茭白、紫薯、藠头蔬菜品种且在崇注册自主品牌的,按300元/亩予以奖补;无自主品牌的,按150元/亩予以奖补。露地种植多类品种,只奖补一类,品种就高不就低。
(8)对于连片100亩(含)以上“冬闲田”种植西兰花的,按200元/亩予以奖补。
(9)露地和“冬闲田”种植品种密度必须达到:冬瓜600-620株/亩,槟榔芋1400-1500株/亩,紫薯3200-3500株/亩,茭白1500-1700株/亩,藠头6000-7000株/亩,西兰花2600-3000株/亩;未达到相应密度的不予以奖补。
6.蔬菜育苗育种奖补政策。对于具有育苗育种功能的经营主体(除自育自种外),育苗(实生苗)在100万株以上(“冬闲田”西兰花育苗除外),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奖补,每个经营主体最高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7.产业风险理赔奖补政策。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设立蔬菜生产和销售风险补贴基金,专项用于蔬菜种植、钢架大棚和价格指数保险;如遇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由受保公司按投保合同予以理赔。
8.产业发展保障奖补政策。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设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蔬菜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推广、技术推广培训、产品展示和产品推介、实用技术人才引进、聘请蔬菜种植能人、聘请第三方、总结表彰及工作经费等。
9.金融融资扶持奖补政策。对种植面积在30亩(含)以上大棚的或100亩(含)以上露地蔬菜的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时,按当年的政策予以贴息。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大的龙头公司,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贴息。
10.招大引强产业奖补政策。如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来崇,从事蔬菜育苗育种、试验、示范推广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奖补。
(四)奖补程序
奖补流程包括:技术服务、申请验收、核实公示等流程。具体如下:
1.由经营主体将蔬菜种植品种、规模等告知所在乡(镇),由各乡(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蔬菜基地进行技术指导。
2.在蔬菜生长盛产期,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奖补申请并附相关材料,乡(镇)安排专人现场检查,通知经营主体填写补助申请表和承诺书,经乡(镇)政府审核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相关材料后,聘请第三方对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方式和产品质量等进行复核,根据核实结果拟定给予经营主体的补助资金,并在乡(镇)和媒体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县领导小组同意,报县政府审批下达奖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唐津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夏给平同志为副组长,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各乡(镇)等为成员的崇仁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志高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蔬菜产业发展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强化宣传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深入村组、企业、合作社等地开展政策宣传,并广泛报道典型经验,推介品牌,吸引本土人员回乡种菜创业。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场信息预警预报和蔬菜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的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县农业农村局要负责组建专业技术指导队伍,依托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对致富带头人、农户等“点对点”的技术培训,并通过驻村摸底、到村宣传、组织菜农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不同地方之间的交流,切实提升蔬菜生产水平。
四是强化监管力度。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蔬菜产业发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县纪委县监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等要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奖补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奖补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套报或多报奖补资金的,一律追回奖补款,并视情节严重处以奖补款的1-3倍罚款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升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的要求,结合本区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高质量发展暨绿色标准生产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在本区主要蔬菜核心基地推广绿色防控,推广水肥一体化,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等项目,实现“两减两提”目标,“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较上年减少5%。“两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地到有效改善。
二、任务内容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蔬菜“三诱一网+地膜地布”等绿色防控技术9000亩
根据本区蔬菜生产实际,重点推广应用太阳能杀虫灯、诱虫色板、性诱剂、防虫网、降解地膜、园艺地布等理化诱杀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数量,为蔬菜绿色生产提供源头保障,完成蔬菜绿色防控技术推广9000亩。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800亩次
选择有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的基地,通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达到节水减工降本,完成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800亩次。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1800亩次
根据本区蔬菜生产实际,重点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生态安全,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实施推广生物炭土壤修复改良与修复技术1800亩次。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9000亩
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完成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9000亩建设。紧密结合蔬菜标准园长效管理、蔬菜绿色防控推广应用,将任务分解至各相关街镇,并纳入年终“三农”考核。
(五)启动1个蔬菜保护镇建设
由练塘镇人民政府编制蔬菜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以练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建设主体,对全镇茭白、蔬菜实施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三、资金使用方向和补贴标准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实行财政补贴方式,主要支持绿色防控技术、生物炭和水溶性肥料等推广补贴和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建设及蔬菜保护镇建设补助。
(一)推广“三诱一网+地膜地布”绿色防控技术。建设蔬菜绿色防控基地9000亩,平均每亩补贴300元,安排补贴资金270万元,实行物化补贴方式。重点推广诱虫板、杀虫灯灯诱、诱剂引诱、防虫网技术、降解地膜、地布覆盖技术等。
(二)推广文丘里施肥器+滴灌模式装置或水溶肥800亩次。平均每亩补贴240元,安排补贴资金19.2万元,实行物化补贴方式,主要用于购买水溶肥料,具体肥料种类及使用方法按市级农业技术部门推荐使用。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1800亩次。按全年每亩重复使用2次,平均每亩次补贴500元,安排补贴资金90万元,实行物化补贴方式。参照《20xx年上海市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关键技术》(沪农技〔20xx〕17号)执行。
(四)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9000亩。推广应用生态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开展标准园长效管理考核,确保实现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考核结果给予250-350元/亩的补助,拟安排补贴资金270万元。
(五)蔬菜保护镇建设是指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保护镇编制农业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强化蔬菜产销顺畅对接,安排补助资金为300万元。
以上项目共计安排财政补贴资金949.20万元,按照实际采购金额和考核补贴情况按实结算,补贴资金在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实施期限和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20xx年3月—20xx年12月。
进度安排:20xx年3月:按照专项清单制定本区的工作方案,确定实施应用基地及实施面积。
20xx年4—10月:落实任务,并组织开展实施和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技术落实到位。同时做好监督核查工作,确保技术使用准确到位。
20xx年11—12月:做好材料收集准备和项目总结,迎接项目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依据工作方案要求,由青浦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种养业科和区蔬菜站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示范推广基地,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指导,扩大推广应用范围。建立基地联络员制度,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及服务。成立4个技术指导小组,每个小组对接4个实施基地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落实好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措施到位。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三)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监督考核。项目实施中涉及货物和材料的采购由区蔬菜站统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并分发至实施单位;涉及资金补贴的,根据考核结果,通过财政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实施单位。各实施单位要将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上海市蔬菜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依托技术培训、现场示范展示等手段,开展宣传。通过总结典型经验,树立一批示范样板,引导各蔬菜生产基地积极主动实施蔬菜绿色生产,促进全区蔬菜水平高质量发展。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做优做强我县蔬菜产业,综合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质量,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xx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月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月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xx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元/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个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7
为继续推进实施市委、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贯彻蔬菜基地建设三个不搞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好规模化的城郊蔬菜基地,增加生产,保障供应,稳定菜价,助农增收,特制定年城郊蔬菜基地建设推进方案。
一、明确政策,坚持工作连续性
xx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等6个政策性文件,作出了长远规划和建设规模化城郊蔬菜基地、加快推进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年市政府又明确蔬菜基地建设中心城区近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八里湖新区不搞,各县(市、区)县城规划控制区不搞,农田作物为棉花的不搞。今年要按照上述总要求,坚持工作连续性,实施两个一定不变的政策。
二、明确要求,坚持四个坚定不移
为全面推进建设任务的完成,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做到四个坚定不移。
(一)坚持既定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制坚定不移。为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即蔬菜基地保有量的稳定增长,年市政府民生工程的新扩6000亩蔬菜基地建设继续由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商管办为责任部门,各负责20__亩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扶持资金规模只增不减的政策坚定不移。年市财政扶持资金只增不减,总规模为700万元。其用途是对年新扩6000亩规模化城郊蔬菜基地的以奖代补,其来源比照年办法,即从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存量总额中按20%左右的比例提取600万元、从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万元。
(四)坚持目标考评机制坚定不移。不在中心城区城郊蔬菜产业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同样要着力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年继续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了全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效建设好蔬菜基地〔年各县(市、区)新扩蔬菜基地面积任务数见附表〕。
三、明确措施,坚持实施123工程
20xx年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的工作措施,主要是实施好123工程,即一巩固、二提升、三深化。
(一)一巩固。巩固老基地,即重点巩固年以前原已发展的老蔬菜基地。这些老基地年由市蔬菜办公室统一调查摸底、分类汇总和登记造册,并按市蔬菜办公室编制的《蔬菜基地(年)建设与管理档案》要求,进行常态化监管。
(二)二提升。即提升规模化的城郊蔬菜基地整体水平。年新扩6000亩城郊蔬菜基地,80%以上都由水稻田改种而来,受气候影响,基础设施薄弱,加上生产管理问题,基本没有实现盈余。年要加大扶持力度助其二提升:一是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相关县(市、区)要整合水利、农业开发等部门的项目或资金支持。二是提升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主要是市本级要整合财政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科技部门的项目或资金支持。该项工作继续由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商管办各自负责完成。
(三)三深化。一是深化菜篮子工程建设县(市、区)长负责制的落实。年深化工作的重点是抓好落实工作机构(设立或恢复蔬菜办)、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的三落实。二是深化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年各县(市、区)财政要继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并由县(市、区)农业部门制定专项奖补办法和落实兑现奖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于蔬菜基地建设。三是深化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年全面启动蔬菜基地生产源头上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全面施行由市蔬菜办公室编制的《城郊蔬菜基地蔬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城郊蔬菜基地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册》《城郊蔬菜基地产品记录档案册》。
四、明确步骤,坚持稳步推进
(一)下发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为不误农时,年3月中旬以前市政府研究制定本年度的工作推进方案,以明确工作要求,定好工作盘子,指导全市蔬菜工作的开展。
(二)抓紧规划选址,落实建设主体。年4月底以前,市本级蔬菜基地建设要完成规划选址和土地流转工作,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落实建设单位,启动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建设。
(三)全程跟踪问效,加强监管推进。年5月底以前召开全市菜篮子工作现场会。6月、9月和11月底以前,分别进行一次全市性的检查督导以促推进。
(四)制定扶持政策,明确奖补办法。年4月底以前由市蔬菜生产办公室负责调研、起草和送审年市本级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奖补资金按600万元包干定点支持。奖补重点突出常态监管、跟踪问效和实地查验等内容,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五)进行考评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年考评验收与奖补资金兑现工作继续按年的要求办理,一定三年不变,即按先建后补、建成即补的要求执行。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我县饮用水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流行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从月下旬至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我县饮用水企业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生产加工和销售全过程监督链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把我县饮用水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重点单位: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无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和饮用水经营单位。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治。对无证饮用水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饮用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行饮用水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彻底解决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企业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二)流通领域饮用水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饮用水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产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进货渠道和市场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内无照经营饮用水的问题建立饮用水进货台帐制度,彻底杜绝不合格饮用水流入市场。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质监、工商、公安、卫生、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迅速在全县掀起饮用水专项整治高潮。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行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xx月xx日至月2日。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我县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加工作坊的底数。对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要登记造册,做好分类,对不合格的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无证饮用水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有一定生产规模,经过整顿后能够达到申证条件,并积极准备申证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对其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规模小,生产场地和卫生条件差,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小作坊式的生产点,坚决依法取缔。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左克昌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工商、卫生、供电、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何万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居委会,落实到机关、企业和经营门店。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饮用水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引发恶劣性事件的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依法办事,协同作战。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惩。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传递。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进一步宣传我县在狠抓饮用水质量安全方面做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饮用水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加强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随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于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篇9
一、发展现状
近几年。花卉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拉动下。特别是鲜切花、花坛植物、盆栽花卉实现了设施化、专业化。目前,该县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近1万亩,花木从业人员500余人,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1设施花卉起步良好。自年从云南引进鲜切花试种成功后。该县共发展大棚鲜切花和花坛草本花卉种植300亩,经过大力推广。年产600万支(株)产值超过300万元;培育红豆杉、红杆柳、绵柏等园林苗木200亩100万株,产值200万元,设施花卉产业初具规模。
2花卉科技优势明显。该县以卉丰农林公司为龙头。引进云南百合、玫瑰、剑兰、非洲菊等5个花卉新品种,按照“企业+基地+农户+市场”经营模式。瓦房口镇金台村建起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亩,并积极应用日光温室及配套新技术、新设施,花卉生产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同时,注重开发野生花卉优势品种,推广反季节玫瑰栽培技术,花卉种植突破了传统生产时限,形成了周年生产、四季有鲜花供应的新格局。
3龙头带动作用显现。该县引进了卉丰农林公司、神禾农业发展公司和天研农业公司等3家花卉苗木企业。开办鲜花经营门店3家,带动发展种植大户5户。交易品种20余种,年交易额50万元以上。
二、存在问题
虽然该县花卉产业起步良好。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生产规模小,并呈现产销两旺的发展态势。组织化程度低,还处于自然发展的初始阶段;二是没有花卉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机构,缺乏专业人才,技术力量簿弱,科技支撑体系尚未形成;三是信息和市场营销体系还未建立,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管理机制不健全,配套扶持政策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花卉产业发展;五是龙头企业少,辐射带动能力弱;六是野生花卉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不够,存在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花卉产业发展应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元投入、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思路,推行“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坚持走“错位发展、梯次开发、适度规模、示范带动”发展路子,不断强化宏观指导,优化投资环境,合理布局产业,完善服务体系,达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业化,布局区域化、合理化,销售品牌化、信息化,运作市场化、规范化。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花卉对环境气候条件的要求。重点打造“三大示范园区”六个生产核心区”和“九个基地镇”着力建设万亩生产基地。即:金井河、社川河、乾佑河流域分别建立金台、杏坪、乾佑三大花卉产业示范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营盘、乾佑、下梁、石瓮、凤凰、杏坪、柴庄、瓦房口、曹坪等9个基地镇打造鲜切花、花坛花卉、观赏盆景花卉、绿化苗木、专用花卉、野生花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