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2025-02-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精选29篇)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区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属文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拥有处分权的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作为其住所和经营场所。

  2、出租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到期若要继续租赁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在经营中,不得从事扰民、污染环境等活动,否则,甲方将中止租赁。

  4、甲、乙双方相应的其他权利、义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规定。

  5、协议供乙方办理有关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注:

  ①法人单位盖章,自然人签名。

  ②出租方应将房屋产权证复印附后。没有产权证的,此租房协议应提交产主管部门鉴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4

  船舶规范

  1.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所示的规范相符。如有任何不符,租金应降低必要数额,以抵偿承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配齐合格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

  租期

  3.本船所有人出租、承租人租用本船日历月,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算。

  航行规范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在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但不包括进行合法贸易。在本船所有人的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指示船舶进行营运,也可指示本船至本船所有人需要支付附加战争险的地区进行营运。但是,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船体、船机和设备的保险费均由承租人负担,但该种附加保险费不得超过按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小险别,以不大于学会定期保险条款的标准格式或学会战争险的标准格式的保险条件所征收的保险费。承租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其要求,收到保险单副本时,应将附加保险费付给本船所有人。如此种附加保险费有回扣,应退还承租人。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定为,保险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险单记载的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按较小者计算。

  如果阻止本船航行至中国,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同意,本船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为任何目的指示本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除外货物

  本船用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承租人有权按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所适用的任何主管当局的条例,装运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承租人指定的。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承租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在装货港接受货物。承租人接受交船并不构成放弃其本租船合同赋予的权利。

  6.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承租人有随时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但不得晚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本船所有人应给承租人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天确切交船日通知。

  交船日期

  7.承租人在交船港和还船港代表双方指定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并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时间计入本船所有的时间,还船检验时间计入承租人的时间。验船师费用由于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泊前,本船前后吃水应调平或者船尾比船首吃水之差不超过6英尺。

  交船通知

  货舱检验

  本船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8.本船所有人应提供和/或支付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伙食、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甲板、居住舱室、机舱及其他必需的物料,全部润滑油和淡水,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给全部吊杆和/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附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二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索具及滑轮。如本船各有重吊,本船所有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提供甲板水手按要求开关舱,在本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将起货装置准备就绪,并提供甲板和/或舷梯值班人员,每舱配备一名起货机司机或转盘吊司机按需要昼夜操纵。如港方或劳工组织规章禁止船员开关舱或操纵起货机或转盘吊,则由承租人雇用岸上替代工人并支付费用。

  照明

  本船所有人应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货舱清扫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本船所有人应提供船员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承租人应向本船所有人或船员支付每次清舱定额最高为的费用。

  承租人提供的项目、燃料

  9.承租人应提供和/或支付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燃油、港口使用费、强制引航费、小艇费、拖轮费、领事费、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和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在内的费用,以及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货物装载、平舱、积载、卸载、过磅和理货、执行公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和款项。

  10.承租人应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每公吨燃油和每公吨柴油付款;本船所有人应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承租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或者,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口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本船归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承租人可在交船前加油,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租期。

  承租人有使用本船所有人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承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船合同。

  租金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起至归还给本船所有人之时为止,承租人应按本船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以每吨每日历月的租金率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金在支付给,每半个月预付。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船合同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承租人/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以及经承租人合理估算的有关上述停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根据本船合同,承租人对本船所有人的任何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处于停租,则该期租金余额应在本船重新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承租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替本船所有人支付的费用或由承租人支付的、应由本船所有人负担的款项,以及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的估计金额。上述付款,在还船时多还少补。

  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本船所有人有权将本船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本船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在其他方面对承租人可能具有的索赔权利。

  还船

  12.本船应在租期届满之时,以交付给承租人时的相同良好状态,在由承租人所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归还。承租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支付本船所有人或船员包干费最多,以代替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

  还船通知

  承租人应给本船所有人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示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如市场运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金率,则按市场运价支付租金。

  载货舱室

  13.除保留适当而足够的舱容供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外,本船的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亦包括在内,均归承租人使用。

  甲板货

  承租人有权按照通常航运惯例在甲板和/或舱口部位装满货物,其费用和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性和适航性的限制。在航行中,船长与船员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牢固绑扎。

  承租人的代表

  14.承租人有权派代表一至二人随船押运并观察航次尽快速遣的情况。本船应向他们提供免费居住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证件

  15.本船所有人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挂港口的安全和卫生规定,以及所有现行要求。

  本船所有人保证,本船起货装置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所有挂靠港口的规定,并且,本船随时持有在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的现行有效的证件。如由于本船所有人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由此损失的任何时间应停租,并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员负担。

  承租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起货机、吊杆包括重吊和/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装置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承租人应将使用重吊的意图及时发出通知。

  熏蒸

  在租期内,本船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根据承租人指示装运货物或挂靠港口而需要的熏蒸,均应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其他原因的熏蒸由本船所有人负担费用。

  停租

  16.如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时间损失、以致妨碍或阻止本船有效营运或使本船不能供承租人使用、则自时间损失时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致使承租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不利的地点恢复营运为止,租金停付:

  船上人员或物料不足;

  船体、船机或设备损坏;

  船舶或货物遭遇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

  修船、进干坞或为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有效证件和/或货运所需要的其他船舶文件;

  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罢工、拒绝航行、违抗命令或失职;

  任何当局因本船所有人、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依法受到指控或违章而对本船实行扣押或干预;

  因本船所有人违反本租船合同而停工;

  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或由于伤病船员治疗或登岸而使本船绕航、返航或挂靠非承租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本租船合同另有规定的经约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

  如装卸货物所需的起货机/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能使用,或起货机/转盘吊的动力不足,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起货机和/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整船装完或卸完的时间推迟,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承租人要求继续作业,则本船所有人应支付代替起货机/转盘吊的岸上设备的费用,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可供使用的岸吊数目比例支付。

  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本船所有人负担,并从租金中扣除。

  承租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如由于本租船合同所述的任何原因,本船延误达6星期以上,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船速索赔

  17.按照本租船合同第1条,如本船营运时速度降低和/或耗油量增加,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额外耗用燃油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旗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所存燃油的金额应退还承租人。如征用期超过一个月,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干坞

  19.本船从上次油漆船底起算,应在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每10个月进干坞一次,清洁和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习惯性的协助。在营运、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提单

  船长应自己或经承租人要求,授权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所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航海日志

  承租人应给船长提供各项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保存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用英文填写的甲板/机舱日志摘录,最迟应于每航次结束时交给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否则,以承租人提出的数据为准,本船所有人对此无权提出索赔。

  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本船所有人在接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本船所有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码头工人

  21.装卸所需的码头工人和理货员由承租人安排并视为本船所有人的受雇人,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承租人对所雇佣的码头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航员、拖轮或码头工作的疏忽、不当积载或积载疏忽造成的船舶灭失或损坏,亦不负责。

  垫款

  22.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船长垫付本船在港的日常开支所需的款项,收取2.5%的垫款手续费。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付。

  冰冻

  23.本船不得派往,亦无义务进入任何冻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冻原因,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去的地点,或由于冰冻原因,本船具有不能顺利抵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经要求,应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从其灭失之日正午起停付。如本船失踪,租金从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起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承租人。

  加班

  25.如经要求,本船应昼夜作业。除非本船停租,承租人应以每日历月定额向本船所有人支付作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不足一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得到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赔,本船所有人有权留置属于定期承租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得到因本船所有人违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的索赔,承租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或救援其他船舶所得的一切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应得的份额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本租船合同对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付的租金,以及损坏的修理和消耗的燃油后,由本船所有人与承租人平均分享。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无效果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和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

  转租

  28.承租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承租人始终对本船所有人负有适当履行本租船合同的责任。

  走私

  29.本船所有人应对其受雇人员的不法行为和故意错误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一切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本船延误应予以停租。

  退保险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本船所有人因此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所退保险费应给予承租人。

  战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战争行为,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应在目的港或在承租人选择的安全、未封锁的港口,在卸完货物后还给本船所有人。

  海牙规则

  32.本船所有人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对根据本租船合同所载运的货物,依照船长签发的或根据本租船合同第20条由船长授权的承租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按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对货物的短少、灭失或损坏负责。

  双方有责

  33.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战争除第1条和第2条应视为本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

  碰撞条款及战争险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在北京理算和解决。

  共同海损

  35.本租船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佣金

  36.本船所有人应按本租船合同所付租金的3.73%向承租人支付回扣,1.25%的经纪人佣金应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全部租金没有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如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为了顺利举办体育比赛,合理利用体育场馆,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体育场馆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场馆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体育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馆名称是____,场馆的地址是____。租赁的内容包括场馆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租赁物的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天;

  第三条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3.1租金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租金分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3.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计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四条甲方权利

  4.1甲方有权依法制仃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馆。乙方在使用场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馆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_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设场馆造成场馆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馆恢复原状。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如因满足乙方的租赁要求,损害了原有的广告商、赞助商利益,根据损害利益的实际大小,乙方应该给予全部补偿。

  4.5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不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情况下,开发与赛事有关的广告资源,广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五条甲方义务

  5.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体育场馆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5.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甲方应对场馆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馆所具有的赛事功能。

  5.4甲方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置体育设备和器材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5.5甲方应当在租货期限内拆除租赁场馆内外可以拆除的广告牌,在比赛期限内,甲方还应当拆除体育场馆周围、广场的广告牌,保障乙方的广告权益。

  第六条乙方权利

  6.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2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馆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6.3乙方有权安排甲方广告资源开发的范围。甲方开发的广告业务,都应报请乙方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赛场内外广告牌的位置、广告内容、广告的设计样品等内容。

  6.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停车位____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条乙方义务

  7.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7.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法人的备案资料。

  7.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7.4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赛事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7.5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6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7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套共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____%违约金。

  9.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9.3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的违约金。

  9.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3.1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3.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3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3.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3.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3.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照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4.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拆除场馆内外的原有广告;

  4.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广告资源;

  4.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3以上陈述、保证和承诺不仅在文首日期真实,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内都是真实。双方确认以上的每一条陈述、保证和承诺都是关键性的。

  第十二条有效期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_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

  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2.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3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4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三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其他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_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4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它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5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6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7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8本合同一式两份或多份签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这些文本构成同一份文件。

  9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成立或无法由具有有效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余下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应当依据最大可能执行的法院执行。

  10双方是独立承办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合同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双方确认并同意各自没有也不会表现为它有法律授权以任何方法对另一方产生约束或保证。

  11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2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6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现就闲置场地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团城__东,南__北的闲置场地约亩。甲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租赁费。若乙方未按时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经甲方催告,乙方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本协议签订前。有关场地的及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五、租赁到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优先承租。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__工业区管委会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1、宿舍楼坐落于__路__工业区。

  2、宿舍提供水、电、采暖等基础设施。

  3、乙方租赁期限为年,共间,房间号为.

  第二条租金及其交纳办法

  1、每间房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房时应交纳押金元。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齐。

  2、上交租金方式:按季交纳按年交纳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有入住意向的职工,由企业负责带领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手续须携带职工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企业公章等相关材料到__管委会办理。

  2、房屋用途为企业员工生活居住,每间不得超过6人居住。关于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安全问题及维修养护的约定,见__职工宿舍楼管理制度。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而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若违反规定,由乙方对造成的损失负责,并且乙方应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支付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5、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安全、防火、保卫等方面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6、租赁期间,乙方入住人员由乙方自行负责内部管理,必要时需要甲方的协助管理。

  7、乙方租赁宿舍产生的水电费、采暖费以及清洁费按实际用量及__职工宿舍相关收费标准,由乙方每月按时交纳。

  8、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当支付的部分。

  9、乙方必须遵守《__职工宿舍楼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则须于期满前6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续租申请后10天内书面回复乙方,如同意续租,双方续签租赁合同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签订终止协议书。在终止协议书签订以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4、租赁期内,乙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及其设施设备的

  拖欠房屋租金和水、电费拖欠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提供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

  未履行合同的其他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提供乙方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合同执行剩余时间租金总价的50%向对方交纳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每日按每月租金的0.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第九条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附:《__职工宿舍楼管理制度》

  甲方乙方

  __工业区管委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

  11.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为:人民币¥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有合法产权门面长期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 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 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 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

  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含)以内(购买不计免赔险后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费的10%);

  2 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仅适用于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的总数大于五千元时)。

  3 由于承租方(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 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A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 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C 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D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承包车辆的状况及使用情况。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 5 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6 及时答复乙方提出车辆使用维护方面的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