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制度

2025-02-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工资分配制度(通用9篇)

工资分配制度 篇1

  一是尽快建立企业工龄工资制度。

  由劳动主管部门结合全市职工工资水平规定一个工龄工资下限,每个企业再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开展工资协商,通过职代会确定具体额度,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

  二是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进一步完善、细化工资指导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尽快制定和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使地区性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相结合,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一步完善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提高其实效性,引导企业合理调控人工成本增长。

  三要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职工参与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以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重点,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四要为实现公平合理收入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垄断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监管,包括对高管薪酬的监管,以及对垄断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待遇等收入的监管,着力解决垄断带来的超高收入及超大分配差距。

  五要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经济权益中的作用。

工资分配制度 篇2

  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规章制度是企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如果一个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公平合理,就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就能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这样企业就具有了对外竞争力,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在市场上不断发展壮大。

  工资分配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不断的修改完善,这样才能适应企业不断的展的需要,本文就如何对大准铁路现有的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提出了一点看法和建议。

  一、大准铁路公司的工资分配制度现状

  大准铁路公司实行的是岗位技能工资制。这种工资分配制度将大准铁路公司的各个岗位分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生产岗位和服务岗位归为技术管理和生产服务岗位两大系列。在进行岗位定级时通过对各工种的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进行分析测评,最后划分出各岗位的岗位等级。职工工资单元主要有技能工资、津补贴、效益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综合奖金、和浮动工资等)、年功工资、加班工资、其它工资;再有就是按季或年发放的新增效益工资。在以上的各项工资中效益工资属于活工资,它与员工的个人工作情况挂钩,我们也称为“挂钩工资”,它占员工月工资总额的60%多。从工资的构成和分配结构看,还是比较合理的,这种分配制度使工资分配打破了“大锅饭”的局面,克服了不论工种和职务高低平均分配的思想。从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以来,大准铁路公司一直在不断更新和补充。现在是在每年的年初按各段现有各个岗位的员工数和生产情况将工资总额一次性发给各段,年内人员调出、调入时不再增减工资。对于新增效益工资再按生产经营状况按季度或年核发各段。通过多年的修整和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已日臻完善,趋向合理,但随着每年生产情况,内、外界环境的变化,还是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逐渐完善:

  1、进一步增强外部竞争力;

  2、提高内部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增加反映职工技能的技能津贴,补充技能工资未能体现员工技能的不足;

  4、加强“活工资”与员工业绩挂钩的执行力度;

  5、对不合理岗位等级设置进行适当的修改;

  6、充分发挥新增效益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的思考

  1、工资水平要具有一定的对外竞争力

  大准铁路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一是神华集团的同行业的三条铁路;二是本地区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准能公司和黑岱沟露天矿、电厂、选煤厂。大准铁路公司职工经常与外界对比的主要就是以上六个企业。他们会根据自己所在岗位的劳动技能等情况与对应的外部相近岗位相比较,当他们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报酬所得同外界相比不平衡时,就会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不努力工作。所以大准铁路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支付能力等诸多因素,系统地考虑工资的外部竞争力。

  在同行业的竞争力方面:神华的其它三条铁路由于铁路成立的时间不同,造成用工形式的区别,在人员构成和人员管理上有着很大的不同。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使员工工作的环境,工作条件、生活居住环境各不相同,所以与另外三条铁路工资的比较会比较复杂一些,不能只简单的进行工资对比。大准铁路公司在进行工资分配时,只要让我们的骨干工种,比如电力机车司机能够与他们相差不要太多即可。然后再把其他岗位与电力机车司机岗位比较确定其它主要岗位的工资总额标准,但制定以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平衡工作。

  在本地区的外部竞争力方面:由于铁路的经营效益相对比较好,所以一定要让铁路各段的主要工种具有一定的对外竞争力。比如,机务段的电力司机的工资一定要能与露天矿的大车司机同水平,然后其它各段的主要工种与火车司机进行工作量、工作技能比较后确定工资水平。这样确定了工资等级层次,员工就会感觉

  到企业的对外竞争力。从而积极工作,否则会引起优秀员工流失或消极怠工现象。企业的主要工种具有了一定竞争力,不仅给员工带来了经济利益,也会使员工对自己身处的企业产生自豪感,对企业的前景充满信心,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加热爱,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2、工资分配更要体现内部公平

  大准铁路公司的内部公平,一是各段之间的工资水平等级层次合理;二是各工种之间要按岗位的不同体现出公平的分配制度。

  大准铁路公司在对下属各段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时,不仅要对各段总额进行控制,还应对工资分配办法进行控制。对各段的主要工种要适当的实施宏观均衡,将各段主要工种的活工资部分设置适当的差异范围。将各段主要工种的“活工资”差别制定的合理,是大准铁路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决策的重点和难点。这个差别不仅涉及到工种的差异性,还要考虑工作地点的差异性和人员配置等情况,所以应该先由公司统筹制定数额范围,再由各段进行二次分配,只有这样制定出的分配方案才能更加符合实际。

  目前大准铁路公司在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时,工资总额没有与各段的用工总量挂钩。各段的生产人员无定员控制,使工资对用工的约束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规定了在年初核定好一年的工资总额后,对零散的调出调入人员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政策,但由于没有定员控制,只是根据公司的工资支付能力和现有人员数量核定工资,造成各段不控制定员,人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各段在针对各工种、岗位进行工资分配时,也只是在岗位和工作地点上有所差别。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要消除各段之间由于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相近所导致的工资差别过大现象。同时更要使各段不同工种之间根据劳动条件、贡献大小的不同,使工资拉开差距。大多数员工对内部与外部公平都很关心,但他们可能更关心企业内部的分配公平性,所以企业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一定要即公平又公开,根据员工的合理要求调整分配办法。

  3、增加与员工工作技能挂钩的技能津贴

  技能工资本应体现出员工的技能水平与技能挂钩。但是一直以来,大准铁路公司的技能工资同员工的技能基本没有联系,技能工资的晋升与员工的表现没有直接关系,它只与职工的工龄长短,与职工来大准铁路公司的工作时间长短有关,如果有技能工资变动,只是在员工原技能工资基础上大家一同晋升两级或三级。所以我想应该增加一项技能津贴,以补充员工在技能上的区别。如果直接改变技能工资发放形式执行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可在原技能工资不变情况下增加一项技能津贴,让技能津贴体现出员工的技能水平。对于生产服务人员可以采取与技能等级挂钩,取得高级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级证的人员要在技能津贴上有所区别。一定要实行聘任制,对于同一岗位上确实需要的高级技师等岗位确定定员人数。然后制定聘任标准,定期评价和重评价。聘用后给予一定的聘用津贴。这种分配办法,能鼓励员工立足本岗位,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从而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对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高级管理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在确定岗位的等级时一定要根据工作需要设岗,绝对不能因人设岗。每年要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测评,制定合理公平的测评方法。在人员使用上要将能够胜任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相应的等级上,然后根据不同的岗位等级分配不同的等级工资津贴,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使“活工资”进一步与员工工作绩效挂钩

  大准铁路公司职工活工资即“挂钩工资”部分占职工月平均工资大约60%以上,这部分工资比较好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因为这部分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综合奖金、浮动工资并根据这些工资的数额进行分配,所以“挂钩工资”较好地拉开了不同工种(或岗位)之间的工资差距。各段在制定分配办法时,又进一步拉开了同工种不同工作地点之间的工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是,要加大执行的力度,要拉开同工种相同工作地点之间的工资差别。这一工资差别的合理制定具有较强的积极的作用,可以激励员工立足本岗位,脚踏实地地学技术,提高自己完成本职工作的技能,尤其是生产操作人员,像接触网工、线路工、变配电工、检车员等工种。这种同工种同地点员工的“挂钩工资”的拉开,就必须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应该每月进行一次,当月工资中兑现。通过设计一套简单易行,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使“挂钩工资”拉开距离后,会使员工的工资更能体现对外的竞争力和对内的公平性。

  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考虑其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业绩不能短期见效的特点,要设计与生产人员不同的考核办法,除每月按大准铁路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考核兑现工资外,应该在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德、勤、绩、能的考核,然后将考核结果兑现在职工工资中。

  5、岗位等级也应该适当的进行修改完善

  大准铁路公司的各个岗位的岗位等级是1997年制定的,20xx年进行了很小的调整。到现在已经有6年未做任何改动。由于现在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同工种的劳动条件、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在分配职工工资总额,发生职工新增效益奖时,都会与岗位等级有关系,因为岗位等级要体现该岗位重要性,所以现有岗位等级应该做一定的修改和完善。这样才能与现在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6、新增效益工资的完善

  大准铁路公司在20xx年以前,新增效益工资部分人均大约3000元。当时制定的新增效益工资发放办法是将公司所属各单位分为三类,一是生产运输类单位系数为1、1;二是生产辅助单位系数为1、0;三是服务人员系数为0、9、各段还要将这部分工资按不同岗位重新分配,因为以前这部分工资很少,一般每季度末或年末发放,所以人们对分配办法还是比较满意的。从20xx年以来,新增效益工资人均增加了5000元,职工对这部分工资也开始关注。因为这几年公司的福利发放每年递增,技能工资基本是按工龄长短分配的。通过福利发放和工龄工资发放,已经体现了老职工的积极贡献,所以在发放新增效益工资上,要使每年新增加的工资部分能体现出差异性和公平性。

  我想这部分新增效益工资尤其是近两年来增加的这5000多元,不能简单的由公司统一按岗位等级和工龄发放,最好也按单位类别、岗位类别发放。然后由各段制定各自分配办法,经大准铁路公司批准后发放。这样这部分工资就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使其能与职工的工作业绩挂钩。

  工资分配制度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也就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企业应该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每年完善修改。在制定和实施工资分配办法过程中,及时的沟通必要的宣传或培训是保证让员工对工资分配办法满意的因素之一。现在职工在进行内部工资对比时,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比较:一是活工资的差别;二是工资总额的差别;三是新增效益工资的差别。在外部工资比较时,主要是比较同行业或本地区的主干工种。只有全面考虑了内部公平、外部竞争与员工的激励作用,才能使工资分配切实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从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继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根据员工传递的信息对工资制度进行定期调整是保证工资制度达到最大适用性的必要途径。实际上,不存在绝对公平的工资分配办法,只存在员工是否满意的工资分配。所以企业应经常介绍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制定的依据、优点,赢得广大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及时地根据自身的特点,在现有的工资制度基础上不断注入新的理念,持续进行改进和完善,就可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为本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工资分配制度 篇3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20xx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公务员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公务员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资+岗位津贴)%+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补贴。

  其中X%的规定是:

  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

  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

  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

  年限在20xx年以下的,按50%计发

工资分配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所制定,旨在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工资管理体系。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 (工资定义)本制度所称工资为我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 (支付原则)我公司在确定工资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我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范围内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二、我公司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职责及其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体能和工作条件等为依据确定员工的工资,使其工资与劳动的付出相对应。

  三、充分发挥工资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第五条 (工资结构)我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即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辅助工资,三项工资比例约为5:4:1。

  第二章 岗位工资的确定

  第六条 (岗位工资的定义)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差确定的工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约占工资总额的50%,用于月度分配。

  第七条 (岗位确定)公司每年年终根据现岗位开展岗位测评工作。岗位测评的内容包括:职责、知识、技术、体能和环境五个方面的内容。岗位测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相对稳定,公司按照其测评结果确定岗位工资。

  第八条 (岗位变动)员工的岗位依据公司员工职系职级表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岗位基本工资,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对现岗位进行调整,薪随岗变:

  (一)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二)机构调整导致岗位责任发生变化;

  (三)岗位说明书重新修订;

  (四)定员定编;

  (五)其他原因。

  第九条 员工岗位职位晋升按照《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办法》和公司工作需要执行。

  第十条 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积累劳动因素(即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我公司服务年限)是反映员工积累劳动的报酬,目的在于稳定员工队伍。

  第三章 绩效工资的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工资的定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完成企业、公司或分厂、部室工作业绩而取得的考核激励工资。其目的在于发挥员工的潜能,鼓励员工完成或超额完成企业管理或生产经营目标,提高我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第十二条 (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由公司管理,具体事务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职能部室配合,按月、季、年度分别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的依据)公司根据各分厂、部室年度《目标责任状》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各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40%,用于月度绩效工资考核。

  第十四条 行政部室绩效考核以工作效率和执行率为主要内容,部室正职绩效工资标准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90%执行,副职按正职的80%执行,其他管理人员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70%执行。

  第十五条 分厂非一线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比照机关部室同职级人员执行。

  第四章 辅助工资的确定

  第十六条 (辅助工资的定义)辅助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夜班补助、学历补助等,约占工资总额的10%。

  第十七条 公司原则上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假日加班或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发放相对应的加班工资。岗位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夜班费按小夜班10元/天,大夜班15元/天计发。

  第五章 工资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工资支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分厂、部室考核结果,统一汇总制表,经公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扣除税费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

  第二十一条 工资须按月支付,每月的10日为公司的工资发放日。

  第二十二条 (尾数的计算)工资计算时总额如有未达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四舍五入。

  第二十三条 (法定扣除)下列各项规定,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由员工个人负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归还义务)因核算错误而造成工资错发时, 公司须在下次发薪时予以调整到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从xx年x月x日起实施,原有的工资分配方案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工资分配制度 篇5

  一章总则

  一条为配合我行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于把职工工资同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突出“向一线倾斜、向业务类倾斜”的主导思想。

  三条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对各科、室、处、所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处的内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四条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五条本方案适用于我行全体在岗的员工(含柜员合同工)。

  二章指标设定

  六条参与考核的指标有四大类,分别是:业务性指标、安全保卫指标、内部管理指标及服务质量指标。

  七条每类指标针对于各部门自身的业务特点分别在各自的指标体系中占不同的权重(即分值)。

  八条为贯彻安全性、从严性原则,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卫指标,通过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后,所得正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在各部门考核体系中的占比,但考核不合格则可以扣负分,挤占别的指标分值。

  九条为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务质量指标,除在本方案中进行扣分外,还要并罚上级行处罚数。

  三章业务网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十条分理处及储蓄所分两大类指标参与考核:即业务类指标和其它指标。其中,业务类指标占%,其它指标占%。

  十一条业务类指标是指:

  ①各项存款,占比为%;其中,分理处对公存款占比%,储蓄存款占比%;

  ②中间业务,占比为%。

  十二条其它指标是指:

  ①安全保卫,占比为%;

  ②内部管理,占比为%;

  ③服务质量,占比为%。

  四章内部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十三条内部科室分业务发展类、业务支持类和业务保障类进行考核。其中,业务发展类科室包括:个金金融业务科和公司业务科;业务支持类科室包括:计财结算科和技术保障科;业务保障类科室包括:办公室和保卫科。

  一节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十四条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定量指标占比为%。

  十五条定性指标细分为:

  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

  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

  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

  十六条定量指标细分为:

  ①存款指标,占比为%;

  ②贷款指标,占比为%;

  ③资产质量指标,占比为%;(注:资产质量指标按五级分类进行考核,公司业务科取绝对数,破产企业贷款清偿不在考核之列;个金业务科取相对数。)

  ④收息率指标,占比为%;

  ⑤其它指标,占比为%。(其它指标是指,中间业务和新型业务的管理和推广。)

  以上四项指标,除②项贷款指标外,其它指标两个科室要综合进行考核。

工资分配制度 篇6

  一、工资分配的总原则

  工资的分配要坚持一下三个原则:

  ①、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KTV实际经营情况,经室研究批准,制定工资分配办法。

  ②、KTV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KTV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KTV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KTV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KTV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KTV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KTV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1、岗位工资2、绩效奖金3、津贴4、年终奖金

  1、岗位工资介绍

  ①、KTV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②、根据KTV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KTV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③、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④、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⑤、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⑥、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KTV总经理特批。

  2、绩效工资介绍

  ①、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③、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④、绩效考核按照KTV相关规定执行。

  ⑤、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津贴

  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①、店龄补贴:员工在KTV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②、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KTV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③、住房补贴: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KTV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工资分配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 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 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奖 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 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 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 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 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 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 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 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 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 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 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 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 ,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 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 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 医德医风罚则

  第二十四条 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 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 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 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 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 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 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 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 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谋取私利的,追缴个人所得,并扣发当事人100—300元;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100—300元,并视情节予当事人离岗学习1—3月。

  第三十七条 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追缴所得款项,扣发300元,对于从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发截留金额的5—10倍。

  第三十八条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发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九条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发当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四十一条 医务人员不能将病人引导到院外进行诊疗、卖药,经查实,扣发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专业技术职称一年,情节严重的解聘处理。

  第四十二条 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从中获取“介绍费”或好处费,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扣发1000元并降聘技术职务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条 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发200元。

  第四十四条 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300—6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治疗或其它工作,扣发当事人300—6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100—500元,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 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发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3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条 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6个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 医疗质量罚则

  第四十九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

  (2) 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

  (3) 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 ,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3000元以上承担部分30%,科室承担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7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40%。

  第五十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10元。

  第五十一条 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三级质控分≥90分,为甲级病历,三级质控分≥75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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